司法办案,究竟以法律规定为准,还是以考核标准为准?
以烟语君的立案经历可以证明,有些法院根本不征求当事人意见,只要是立案通过的案件,全部转为了诉前调解程序,而且在诉前调解程序,按照法律规定的开庭程序一样,组织双方进行司法鉴定、法庭调查、法庭辩论等诉讼程序,直到案件可以出判决书了,才通知当事人交费立案。如此的诉前调解如果真的可以提高诉讼效率、调处案件纠纷...
投诉过程中,“以事实为依据”,还是“以证据为依据”?
在法理学领域,我们常常听到这样一句名言——“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这其中的事实认定主要依赖于证据。仅凭口述事实,毕竟事实发生在过去,时间久远导致证据采集难度加大,实际情况如何无人能知,此时便可说是双方各执己见。“以事实为根据”完整表述应为,“以证据构建的法律事实为依据”,倘若信访人反映的事实...
庄语滋|论数字化转型中的民事证据真实性标准——以基础融贯论与...
民事诉讼法第66条第2款规定,“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但案件审理时间有限、进入司法视野的证据有限、法官认识能力有限,“证据必须查证属实”不可能要求法官在民事诉讼中仅在对证据真实性排除所有合理怀疑时方将其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否则将严重限制纳入事实建构的证据数量。由于电子数据涉及计算机技术...
善于从纷繁复杂的法律事实中准确把握实质法律关系
善于从纷繁复杂的法律事实中准确把握实质法律关系,最终是要做实“以事实为根据”。无论是审查逮捕、审查起诉,还是加强对立案、侦查、审判、执行等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都要依靠证据确定法律事实、区分法律关系,扭住案件的关键环节和本质问题。唯有如此,才能夯实“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的基础,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
法眼观澜 | 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的法律规制与辩护...
《解释》第四条第一款规定:掩饰、隐瞒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的数额,应当以实施掩饰、隐瞒行为时为准。收购或者代为销售财物的价格高于其实际价值的,以收购或者代为销售的价格计算。结合《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等财产型犯罪的计价方法,一方面,对于掩隐罪数额的认...
以案说法,“典”亮未来
网络服务提供者接到通知后,应当及时将该通知转送相关网络用户,并根据构成侵权的初步证据和服务类型采取必要措施;未及时采取必要措施的,对损害的扩大部分与该网络用户承担连带责任(www.e993.com)2024年11月15日。权利人因错误通知造成网络用户或者网络服务提供者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涉外民商事案件审理中如何查明外国法律?最高法发布司法解释明确
对于在法庭上出示的外国法律,如何确认其真实性并予以准确理解和适用,历来是涉外民商事审判的难题。《解释(二)》第八条分三种情形对此作出规定。第一种,即“当事人对外国法律的内容及其理解与适用均无异议的,人民法院可以予以确认”。第二种,对当事人有异议时如何处理作出规定:为防止当事人以对外国法律有异议为...
商标混淆之虞的认定:以客观事实标准替代拟制主体认知标准
混淆之虞的部分存在,应该永远是市场中的客观真实。正常情况下,如果被告实施了法律规定的行为,就不可能存在毫无混淆之虞的市场,也不可能存在百分之百完全混淆之虞的市场。正因为混淆之虞只会且必然会部分地发生于市场,故以混淆之虞为判断依据的商标侵权也永远只能是对一种相对状态的判断。
以案示范,保障民法典统一正确施行
“再度编发贯彻实施民法典典型案例,打造民事检察精品案例,突出案例指引,最终落脚点还是在保障民法典的统一正确实施上。”最高检检委会委员、第六检察厅厅长冯小光表示,在新时代新征程上,要以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和《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为遵循,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民事检察监督案件,通过办案保...
2023法学理论研究盘点·案件管理篇|以理论之基促案管工作提质增效
流程监控的重点是办案程序性问题,一般不涉及对证据审查、事实认定、法律适用的实体处分,因此流程监控不会干涉检察官的办案自主权,对于检察机关已经办结的案件,可通过案件质量评查进行监督管理。也有论者提出,流程监控内容不排斥实体质量,从流程监控的现状来看,流程监控的问题大多集中在法律文书不规范、案卡错漏填、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