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十二五”规划
从“设施类型”来分——分为“养老机构”和“居家养老服务设施”两类;从“设施名称”来分——对应不同的层级及类型,有不同的设施名称。表2养老服务设施体系构成表设施层级设施名称设施类别市级社会福利院养老机构辖市(区)级社会福利中心康乐中心街道(镇、居住区)级福利院敬...
关于对《养老机构认知症老人照护指南》等2项国家标准和《乡镇...
2.《养老机构认知症老人照护指南》(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3.《居家养老助餐服务指南》(征求意见稿)4.《居家养老助餐服务指南》(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5.《乡镇(街道)区域养老服务中心服务规范》(征求意见稿)6.《乡镇(街道)区域养老服务中心服务规范》(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docx7.征求意见反馈表民政部养老服...
民政部今日公布《养老机构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
养老机构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第一条为了合理判定、及时消除养老机构重大事故隐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养老机构管理办法》、《养老机构服务安全基本规范》等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制定本标准。第二条养老机构未落实安全管理有关法律法...
关于开展2024年度全市养老机构等级评定工作的通知
养老机构评定得分不低于570分且每一分项得分不低于该项总分60%的,为三级养老机构;养老机构评定得分不低于780分且每一分项得分不低于该项总分80%的,为四级养老机构;养老机构评定得分不低于900分且每一分项得分不低于该项总分90%的,为五级养老机构;具体评分内容及细则详见《江苏省养老机构等级划分与评定评分细则(...
七部门出手:规范养老机构服务费收取、使用
养老机构收费属于政府非税收入的,应当执行政府非税收入有关制度规定。鼓励养老机构采用当月收取费用的方式,向老年人提供服务。采用预收费方式的,养老机构应当在服务场所、门户网站等显著位置公示预收费项目、标准等信息,并向负责监管的民政部门报送。营利性养老机构应当向服务场所所在地的县级民政部门报送,非营利性养老...
福建省民政厅关于印发《深化“整治公建民营等养老机构服务不规范...
通过实施持续深化工作方案,实现以下整治目标:至2024年10月底,全省在运营养老机构100%符合《养老机构服务安全基本规范》强制性国家标准,发现的重大安全隐患100%消除;全省统一的养老机构等级评定制度100%执行;对有集中照护意愿的低保完全失能老年人,100%实现动态管理下的应收尽收;建立分级分类培训体系,全省培训养老护理员不...
养老机构交费前必看!民政部等7部门发布收费规范指导意见(附文件)
主要包括:1、界定预收费的内涵,将养老服务费、押金和会员费全口径纳入监管;2、明确收取要求,限定了养老服务费最长收取时限和押金最高预收额度,列出了会员费收取的“负面清单”情形等;3、强调使用用途,防止养老机构成为敛财平台;4、强化多元监管,提出了预收资金分类管理、风险隐患分类处置的要求等。李邦华表示,...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分类推进 事业单位改革配套文件的通知
坚持政事分开、事企分开,以社会功能为依据,合理划分现有事业单位类别;坚持根据职责和特点,细分从事公益服务事业单位;坚持实事求是,严格掌握标准,不以机构名称、经费来源、人员管理方式等作为分类依据;坚持分类指导,对不同类别事业单位实施不同的改革和管理办法。二、类别划分按照社会功能,将现有事业单位划分为承担...
通知!事关养老服务补贴资金
第八条养老机构一次性建设补贴按照养老机构建设类型和评定等级进行核算。核算标准:(一)补贴基数:新建机构,按照每张床位6000元基数进行核算;改扩建机构,按照每张床位4000元进行核算;租赁机构、公建民营机构,按照每张床位2000元基数进行核算。(二)补贴比例:按照补贴基数对应的金额,一级至二级养老机构每张床位按照基数的...
解读《2024年民生实事安排方案的通知》
1.筹划准备阶段(2024年1-3月)。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人民银行江西省分行将2024年任务分解下达至各设区市。人民银行江西省分行依据全年任务,下达各金融机构年度工作目标。2.组织实施阶段(2024年3-12月)。各设区市按照责任分工和支出责任划分,及时安排贴息资金,落实创业担保贷款政策。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