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安孚电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安徽承义律师事务所律师:司慧、张亘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资格和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提案、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有关决议合法有效。特此公告。安徽安孚电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安徽辉隆农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的公告
安徽承义律师事务所束晓俊、方娟律师到会见证了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资格和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提案、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有关决议合法有效。《关于安徽辉隆农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召开2024年第...
关于近期合肥市新执业律师人员名单公示_合肥市司法局
35.应长伯申请在安徽承义律师事务所专职执业;36.王炎申请在北京盈科(合肥)律师事务所专职执业;37.陈超申请在安徽华皖律师事务所专职执业;38.张亚联申请在安徽庭坚律师事务所专职执业;39.周颖申请在安徽元谦律师事务所专职执业;40.郑沂申请在安徽元谦律师事务所专职执业;41.许可申请在安徽原声律师事务所专职...
关于近期合肥市新执业律师人员名单公示_合肥市司法局
31.许聪聪申请在北京中闻(合肥)律师事务所专职执业;32.宋丽娟申请在北京华泰(合肥)律师事务所专职执业;33.万石安申请在上海锦天城(合肥)律师事务所专职执业;34.刘天培申请在安徽承义律师事务所专职执业;35.乔米雅申请在安徽文得律师事务所专职执业;36.王庆正申请在安徽国天律师事务所专职执业。二...
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
三、律师见证情况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安徽承义律师事务所律师:司慧、万晓宇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资格和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提案、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有关决议合法有效。特此公告。江苏...
安徽元琛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安徽承义律师事务所律师:司慧、张亘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本所律师认为:元琛科技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资格和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提案、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有关决议合法有效(www.e993.com)2024年11月29日。
安徽全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三、律师见证情况1、本次股东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安徽承义律师事务所律师:唐民松、李宏成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本次股东会出席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及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均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因此,本次股东会通过的决议...
关于最高院前法官、中植系现总裁颜茂昆“进去”的几点感慨
曾经,组织部门为多地中、高级法院配备民主党派副院长,其中包括多名专、兼职律师,如2002年时任安徽省律协副会长、安徽承义律师事务所主任汪利民律师被选任为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其五,法院招考三十年前,笔者以笔试全省第一的成绩由律师转行进入某省会城市中级法院,从助审员、审判员、审委会委员逐步成长,直到十...
司尔特:安徽承义律师事务所关于安徽省司尔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
安徽承义律师事务所(以下称“本所”)接受安徽省司尔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的委托,指派本律师出席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称“本次股东大会”),对本次股东大会的合法性进行见证。本律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安徽承义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安徽承义律师事务所接受香农芯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农芯创”或“公司”)的委托,指派夏旭东、万晓宇律师(以下简称“本律师”)就香农芯创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出具法律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