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办理侵犯知识产权刑事...
销售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刑法第二百一十四条的规定,以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未遂)定罪处罚:(一)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尚未销售,货值金额在十五万元以上的;(二)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部分销售,已销售金额不满五万元,但与尚未销售的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的货值金额合计在十五万元以上的。假...
实质解构犯罪要件整体评价销售伪劣产品
一方面,销售伪劣产品罪中的销售行为实质上属于交换行为,若商品依法不能流通就不具有合法的交换价值,销售行为则因非流通性的商品转化为虚构事实或掩盖真相的行为,简言之,依法不具有流通性的商品不是产品,不属于销售伪劣产品罪的刑事处罚范围,且由于行为结构转化表明违法性程度增高,需要对违法出售非流通商品的行为再次评价...
人民法院案例库︱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罪裁判观点
但销售金额在五万元以上的,根据刑法第一百四十九条第一款的规定,应当依照刑法第一百四十条规定的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定罪处罚。在王某某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一案(入库编号:2024-02-1-067-002)中,法院生效裁判认为,本案中因存在农户移栽时间晚、种植密度大,以及天气影响等因素,难以对农户生产遭受损失情况作出认定...
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的法律规定
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销售金额二十万元以上不满五十万元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销售金额五十万元以上不满二百万元的,处七年
以案说法丨生产、销售不合格的桶装饮用水 法院:罚款判刑!
经睢县法院审理后认为,根据陈某的犯罪情节及悔罪表现,结合量刑规范化的指导意见,判决陈某犯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判处拘役三个月,缓刑5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55000元。睢县公安局依法扣押陈某非法所得人民币20000元,予以没收,上缴国库。法官说法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是指生产者、销售者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
销售假冒他人注册商标的产品行为如何定性
鉴于李延广、张文振犯罪未遂,故依法对其从轻处罚(www.e993.com)2024年11月10日。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指控上列被告人犯销售伪劣产品罪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惟在认定的部分数额上有误。陈建明的辩护人的辩护意见,经查,陈建明被羁押后,虽能帮助公安机关做一定工作,但不属于立功,故其辩护意见不予采纳。吴松希、方文魁的辩解及二被告人的...
...尚未销售就被查获的能否以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追究刑事责任
1.以销售为目的购进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尚未销售就被查获的,能否以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未遂)定罪处罚?2.《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生产、销售伪劣商品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的伪劣产品“货值金额”计算方法是否适用于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
最高法指导案例:现场查获的假药能否计入销售金额?
被告人董蕊及其辩护人提出,董蕊非医疗机构工作人员,其储存假药但未售出的行为不应认定为销售行为。未售出假药的可得销售金额不应计入销售金额,即使按照销售金额处罚,也应认定为犯罪未遂,且应按照被查获当日董蕊的最低售价60元/瓶计算。故董蕊的销售金额为176820元,不构成情节特别严重。
以低价白酒冒充知名白酒行为的刑法定性分析
应根据具体案件情节,以行为人可能适用罪名的法定刑为判断标准,并不因为生产、销售假冒伪劣产品罪的最高法定刑为无期徒刑而一概排除假冒注册商标罪的适用。同时,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中的数额是指销售金额,存在既遂与未遂形态;而假冒注册商标罪中的数额是指非法经营数额,是否销售不影响数额的认定,在判断罪名轻重时需要...
从刑事一体化的角度谈生产、销售、提供假药罪的辩护方法
伪劣产品尚未销售,货值金额达到刑法第一百四十条规定的销售金额三倍以上的,以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未遂)定罪处罚”。烟草相关解释也持类似立场。也即,销售上述两类物品,待售未售部分以犯罪未遂定罪处罚。然而,《药品司法解释》在销售假药罪方面,似乎采取了不同的立场,刚才提到的《药品司法解释》第20条规定,“销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