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说法】当心披着“民间借贷”外衣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行为!
民间借贷本属典型的民事法律关系,但如因借款人或出借人涉嫌犯罪或者生效判决认定其有罪,案件的法律事实则产生刑事和民事的交叉。如果民事行为本身就是犯罪行为或犯罪行为的必要组成部分,则两种行为具有同一性,属于竞合型刑民交叉案件,比如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犯罪案件中,吸存人从出借人处吸存借款的行为既是民间借贷行为,...
最高人民法院:民间借贷案件当事人的举证责任和事实审査标准
民间借贷案件的基本事实,包括借贷合意是否形成、款项是否交付、本金数额、利息约定等多个方面,其中借贷事实是否真实发生是民间借贷案件的首要基本事实,也是全案展开的基本依据。民间借贷案件的事实认定,大多是由法官根据经验法则,通过对证据材料的审查和其证明力的认定、判断、取舍,并对比各方当事人不同证据的证明力,推...
“民间借贷”实为非法集资,多人被判无期
“民间借贷”实为非法集资,多人被判无期非法·集资非法集资无论采取什么形式,集资者都会把“回报率”定的很高,而且获取的时间很短,超高额的经济收益具有很强的诱惑性,部分社会公众缺乏法律观念和理性心态,幻想“一夜暴富”,也有少数人明知是投资陷阱,仍抱有侥幸心理,冒险参与,还有的人为了获取优厚“提成”,甘愿...
民间借贷构成非法集资吗?
民间借贷民否构成非法集资,要依据实际情况而定。如果民间借贷有集资诈骗或者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等行为的,就会构成非法集资:(一)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1、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数额在100万元以上的;2、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对象150人以上的;3、非法吸收...
轻信光大银行分行行长“担保”,3000万民间借贷遭遇非法集资骗局...
同时,二人又利用杨念忠担任许昌光大分行行长的身份,假意为客户的借款(理财)提供所谓的银行担保,但经鉴定,相关借据、保证函、委托代理存款协议加盖的是伪造的许昌光大分行印章,表明其主观上并无为客户借款(理财)提供银行担保的真实意思,而系以欺诈手段实施非法集资活动。在非法集资过程中,杨念忠与陆灿欣通谋后...
3000万民间借贷遭遇非法集资骗局,法院为何不支持投资者述求?
同时,二人又利用杨念忠担任许昌光大分行行长的身份,假意为客户的借款(理财)提供所谓的银行担保,但经鉴定,相关借据、保证函、委托代理存款协议加盖的是伪造的许昌光大分行印章,表明其主观上并无为客户借款(理财)提供银行担保的真实意思,而系以欺诈手段实施非法集资活动(www.e993.com)2024年11月25日。
人民法院案例库:民间借贷纠纷裁判规则19条
1.存在借贷关系及借贷内容等事实的认定——林某能诉林某川、刘某芳民间借贷纠纷案入库编号:2023-16-2-103-015。裁判要旨:在民间借贷案件审理中,对于存在借贷关系及借贷内容等事实,出借人应承担举证责任;对已经归还借款的事实,借款人应承担举证责任。对形式有瑕疵的“欠条”或“收条”等,应结合其他证据认定是...
全国法院:审理民间借贷民刑交叉纠纷的指导意见合集
举个例子,只有在借贷行为本身可能认定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集资诈骗犯罪的,才能适用该解释第五条的规定,但是如果吸收非法公众存款或集资诈骗后又转贷的,对这种转贷产生的纠纷虽然与犯罪行为有牵连,也要按照民间借贷纠纷案件进行审理。观点来源: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关于当前民事审判工作中的若干具体问题》...
金融民刑交叉案件中“同一事实”的判断标准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六条规定:“人民法院立案后,发现与民间借贷纠纷案件虽有关联但不是同一事实的涉嫌非法集资等犯罪的线索、材料的,人民法院应当继续审理民间借贷纠纷案件……”就上述规定的条文表述而言,司法实践对于“同一事实”的界定不再限于“同一法律事实”或者“同一法律...
警惕民间借贷掩盖下的集资诈骗
民间借贷形式非法集资的行为一般是借款人向社会不特定的对象进行融资,虽有熟悉的人,更多的则是不认识的人,借款范围非常广,承诺给予回报的方式更加多样化。民间借贷形式的非法集资特点1欺骗性借款人往往隐瞒真实情况,花言巧语迷惑债权人,千方百计将债权人的钱弄到手,加之债权人的知情有限,单纯的存款获取利益的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