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党委农牧办负责同志就制定实施《内蒙古自治区党委、自治区...
在耕地上,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实施耕地地力提升行动,力争建设高标准农田850万亩左右。三是拓展食物来源。树立大农业观、大食物观,构建多元化食物供给体系。稳定肉类、奶类食品供给,科学布局“菜篮子”、“果篮子”、“菌篮子”、“花篮子”、“药篮子”生产基地,推进以生态健康养殖为主的现代设施渔业,发展特色林果...
寸土生寸金!内蒙古跑出集约高效用地“加速度”
2023年,内蒙古累计完成新增工业用地“标准地”出让332宗,总面积3092.37公顷,出让价款46.6亿元。“标准地”在全区各类开发区新增工业用地中的占比达66%。土地是发展的根基。下一步,内蒙古将继续做好土地节约集约利用大文章,为高质量发展蓄势赋能。“十四五”期间,新实施占补平衡项目100万亩,增减挂钩项目5万亩,力争完...
2023年农村宅基地有偿使用费标准:每平米收费多少?
1、有偿使用面积在50平方米(含)以内的,按7.5元∕平方米的标准收取;2、有偿使用面积在51—100平方米(含)的,按11.25元∕平方米的标准收取(1.5倍);3、有偿使用面积在101平方米以上的,按15元∕平方米的标准收取(2倍)。4、农村低保、五保人群和特殊困难群体可经过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集体商议,并报镇宅改...
农村宅基地新政策:每户限制多少平方?超面积怎么办?(附各省市宅基...
宅基地面积按如下标准执行:(一)城市郊区和人均耕地在十五分之一公顷以下的县,每户宅基地不得超过一百三十五平方米;(二)人均耕地在十五分之一公顷以上的县,每户宅基地不得超过二百平方米。不同地区宅基地面积的标准,设区的市、县人民政府在前款规定的限额内可以作出具体规定。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
@内蒙古人 农村有宅基地的速看!这件事国家明确了,事关很多人……
明确了!农村宅基地使用权,城镇户籍子女可继承!自然资源部经商住房城乡建设部、民政部、国家保密局、最高人民法院、农业农村部、国家税务总局,近日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第3226号建议”作出答复。就该建议中提到的“关于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登记问题”,答复明确:农民的宅基地使用权可以依法由城镇户籍的子女继承并...
【法制宣传进农村牧区】农业农村部:农村宅基地管理法律政策问答
综上,可代表集体行使宅基地所有权的主体包括四类,即集体经济组织(乡镇、村、村内)、村民委员会、村民小组、乡(镇)政府(代管)(www.e993.com)2024年11月16日。5.什么是“一户一宅”?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人均土地少、不能保障一户拥有一处宅基地的地区,县级人民政府在...
农村“一户多宅”,应如何认定?了解有关宅基地的常见法律问题
15.内蒙古自治区实行一户一宅政策,宅基地面积标准由自治区人民政府自行规定。16.河北省农用地不超过200㎡/户;建设用地和空地不超过233㎡/户。17.江苏省城郊和人均耕地在十五分之一公顷以下的县,不超过135㎡/户;人均耕地在十五分之一公顷以上的县,不超过200㎡/户。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建设项目使用林地补偿标准的...
(六)灌木林林木(除灌木经济林林木之外):按同一林种乔木林林木补偿标准的0.5倍补偿。其中灌木国家级公益林林木按乔木国家级公益林林木补偿标准的0.5倍补偿。(七)未成林造林地林木:乔木未成林造林地林木按补偿基数补偿,灌木未成林造林地林木按补偿基数的0.5倍补偿。
农村宅基地政策问答
综上,可代表集体行使宅基地所有权的主体包括四类,即集体经济组织(乡镇、村、村内)、村民委员会、村民小组、乡(镇)政府(代管)。5.什么是“一户一宅”?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人均土地少、不能保障一户拥有一处宅基地的地区,县级人民政府在...
内蒙古农村宅基地改革“两项试点”进度全国领先
在制度建设、盘活利用、改革创新等方面取得积极成效。内蒙古还围绕宅基地申请审批、退出流转、监督执法、纠纷调处、盘活利用等全环节形成了一套完整的制度成果。同时,唤醒了一批沉睡的宅基地资源,探索增减挂钩型、产业发展型、乡村旅游型、庭院经济型4种盘活利用模式,带动2.5亿元社会资本参与乡村建设。(记者韩雪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