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宅基地制度改革为基础探索多元化住房保障机制
一是宅基地分配从无偿分配向有偿使用转变,放开资格权跨集体实现、有偿择位、有偿分配住房等有偿使用内容,使集体土地高效配置。二是对用地指标紧张的地区,采取集中居住、分配住房的方式实现宅基地资格权。三是资格权农户在提供稳定居所证明的情况下,可以暂时退出宅基地使用权保留资格权,退出时其资格权以货币补偿的形式...
关于加强和规范农村宅基地审批管理工作的通知
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农村宅基地,宅基地面积标准不得超过《江苏省土地管理条例》的规定标准。不同地区宅基地面积的标准,由各辖市(区)人民政府在规定范围内具体细化。各辖市(区)人民政府要根据《江苏省农村集体资产管理条例》第十七、十八条的规定,充分利用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确认和农村宅基...
农村自建房禁令落地,今年10月起,禁止给三类人分配宅基地盖房
从10月份开始,这三类人将不会被分配到宅基地。第一类:城镇居民禁止非法买卖宅基地如果想要去农村建房子,并不是花了钱就可以了,首先要明白一点,我们没有权利去买卖宅基地。因为现在的宅基地并不是归个人所有,而是归村集体所有。在这样的一个背景下,大部分人也就没有权利去买卖宅基地了。不仅如此,国家还严...
有人多宅,有人无宅?宅基地将有大调整,“跨村交易”或成型
宅基地资源的“大分配”主要发生在20世纪50年代和80年代,这两个时期集中进行了大规模的分配。随后,宅基地资源逐渐分配给了新增的人口。然而,随着时间的推移,许多农村地区已经没有额外的空闲宅基地可以分配,这种情况在人口密集和城乡结合部的村庄尤为明显。在新宅基地供应受限的情况下,人口的更替和子女生育数量的差异...
金华婺城区农村宅基地和建房管理办法发布
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面积包括附属用房、挑梁、阳台、门厅、悬壁楼梯等的垂直投影面积。(一)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农村村民,可以户为单位向村级组织申请宅基地:1.无宅基地的;2.具备分户条件确需分户,且现有宅基地面积低于分户后面积标准的;...
【媒体解读】《关于加强农村住宅建设管理的实施意见》审议通过
对于符合分配宅基地建房资格的农户,经村委会(村集体经济组织)同意并公示无异议,经镇街确认符合“一户一宅”和建房面积标准的,可申请办理确权登记(www.e993.com)2024年11月23日。4.符合确权登记的农村住宅,建房面积超过“一户一宅”建房标准的,按照标准规定的面积予以确权登记,超过部分在登记簿和《不动产权证》附记栏中注明不作为权属面积登记。
农业农村部:依法维护进城落户农民的土地承包权、宅基地使用权和...
这方面要依法维护进城落户农民的土地承包权、宅基地使用权和集体收益分配权。这里我想特别说明的是,现行政策是允许探索农民这“三权”自愿有偿退出办法的,但是一定要稳慎进行。以宅基地使用权的退出为例,总的政策基调是,出台这方面的有关政策一定要稳慎,不能刮风,花个几万元钱就彻底买断了,对农民的长远利益未必就...
广东省人民政府转发《国务院批转第二次全国农村房屋建设工作会议...
第九条社员建房用地,由省级人民政府根据山区、丘陵、平原、牧区、城郊、集镇等不同情况,分别规定用地限额,县级人民政府根据省级人民政府规定的用地限额,结合当地的人均耕地、家庭副业、民族习俗、计划生育等情况,规定宅基地面积标准。第十条村镇内宅基地、公共建筑、公用设施、道路、绿化等各项用地面积,应有个合理的...
张保红|宅基地“三权分置”的前见与构造
根据分配资格与受让资格的不同,该说又分为“分配资格成员权说”和“受让资格成员权说”两类。前者或者认为资格权是成员权中要求分配宅基地的权利,或者是成员权中申请分配宅基地的资格。该资格“不包含宅基地使用权持有资格”,“仅仅是取得民事权利或者从事民事活动的前提条件,并不包含基于该资格取得民事权利之后民事...
农业农村部自然资源部关于规范农村宅基地审批管理的通知
农业农村部门负责农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工作,建立健全宅基地分配、使用、流转、违法用地查处等管理制度,完善宅基地用地标准,指导宅基地合理布局、闲置宅基地和闲置农房利用;组织开展农村宅基地现状和需求情况统计调查,及时将农民建房新增建设用地需求通报同级自然资源部门;参与编制国土空间规划和村庄规划。自然资源部门负责国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