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别歧视在就业市场中的表现形式和深层次原因是什么?
现有的法律对反对就业性别歧视的界定模糊,缺乏统一的认定标准,法律条文笼统,没有设置专门负责的组织和机构,也没有提供有效的救济途径。这导致女性在遭遇歧视时往往投诉无门,被迫放弃维权。例如,在某街道公开招考村级后备干部时,招考公告显示多个岗位限定只招考男性,男女岗位人数比例严重失衡。这种明显的性别歧视行为...
用人单位应视具体情况给予患病者平等就业机会
易胜男还建议进一步完善反就业歧视相关法律法规,将更多的健康状况,如慢性病、已治愈的恶性肿瘤等,纳入平等就业保障范围。政府和监管部门也应加强对用人单位的监督,确保其体检和录用标准科学合理,是基于实际的工作能力和岗位需求对就业者进行评估,而非单纯根据疾病标签进行筛选。(工人日报记者陶稳)来源:《工人日报》(2...
【法治杂谈】 破解职场隐性就业歧视需要多策并举
用人单位对劳动者设置隐性歧视门槛,其主要原因在于法律层面对禁止就业性别歧视作出原则性规定,并辅以具体的处罚措施,包括行政、民事甚至刑事的责任,不过现行法律针对就业性别歧视行为的判定标准不明确,性别歧视行为认定难,给各类隐性歧视的滋生蔓延创造了条件。从既有的情况看,何为就业歧视,其表现的形式是什么,显性和隐性...
...代表、全国政协委员支招明晰判定标准 完善法律法规破除就业歧视
“各类直接、间接就业性别歧视行为严重侵害女性平等就业的权利,加剧女性就业与生育选择的矛盾,造成恶性循环,亟待健全反就业性别歧视机制,保障女性平等就业的权利。”万立建议,通过立法或法律解释的方式,明晰就业性别歧视概念的内涵和外延,设置就业性别歧视的判定标准,为司法机关、劳动保障监察部门等认定就业性别歧视行为提供明...
域外反就业歧视的法律实践
就业歧视不同程度地存在于各个国家和地区,它不仅侵害了劳动者的平等就业权,影响了劳动者的生存权和发展权,也违背了市场经济规律下的人力资源最佳配置原则。各国在长期的反就业歧视治理实践中,不断改进和完善治理措施,积累了丰富的实践经验。欧盟:强调成员国的法律义务。欧盟认为就业歧视涉嫌侵犯成员国公民的基本权益,...
完善法律法规破除就业歧视
“各类直接、间接就业性别歧视行为严重侵害女性平等就业的权利,加剧女性就业与生育选择的矛盾,造成恶性循环,亟待健全反就业性别歧视机制,保障女性平等就业的权利(www.e993.com)2024年11月10日。”万立建议,通过立法或法律解释的方式,明晰就业性别歧视概念的内涵和外延,设置就业性别歧视的判定标准,为司法机关、劳动保障监察部门等认定就业性别歧视行为提供明...
明晰判定标准,让反就业性别歧视更可期
据《法治日报》报道,全国人大代表、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副会长万立日前提出,现行法律针对就业性别歧视行为的判定标准不明确,性别歧视行为认定难,使得一些企业通过隐蔽方式实施就业性别歧视。万立建议,通过立法或法律解释的方式,明晰就业性别歧视概念的内涵和外延,设置就业性别歧视的判定标准,为司法机关、劳动保障监察部门等认定...
就业歧视,你可以这样说“不”!
深究就业歧视的实质,是用人单位超越法律规定和岗位要求,对劳动者施加额外负担,是用人单位滥用自身优势地位的体现。就业歧视不仅损害劳动者的平等就业权,也损害工作环境和劳动者人格权。人民法院依法治理就业歧视是通过剖析用人单位管理行为的起因、依据和后果,划定用工自主权的法律边界,宣示劳动者的平等地位,维护正当的劳动...
就业歧视花样翻新,劳动者权益如何保障?
关就业歧视的界定,也可吸纳国外反歧视经验,出台具有针对性的反就业歧视条款;提高行政处罚力度,加大用人单位违法成本,针对用人单位的歧视处罚,亟须作出明确的法律规定;设立专门的歧视维权机构,加大反歧视宣传教育,同时建设专业人才队伍,划拨专门经费,为遭受歧视的劳动者提供免费咨询、诉讼服务,并适当提供法律援助,减轻维权者...
就业市场的疾病歧视
《就业促进法》第二十六条规定,用人单位招用人员、职业中介机构从事职业中介活动,应当向劳动者提供平等的就业机会和公平的就业条件,不得实施就业歧视。从法律效力来看,上述法律均是《体检标准》的上位法。李宛蓉认为,《体检标准》的制定就与上位法有所冲突,它直接排除了部分疾病患者的平等就业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