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务人张大壮借名买房,请人代持房产的效力如何认定?
因此,为符合限购政策要求而借名购买商品房的借名协议不宜认定为无效,但如果借名人张大壮在法庭辩论终结前仍不符合限购政策要求的,对其要求李翠花将房屋协助过户至其名下的诉请,法院不应支持。3.为规避信贷政策而借名购买商品房协议的效力认定本案中张大壮客观上也是为了获取银行贷款、降低首付款比例,享受更优惠的...
【诚信建设系列案例展播】借名帮别人贷款?风险很大!
借名贷款因具有欺骗性、虚假性、隐蔽性等特点,容易造成贷前审查、贷中调查、贷后管理等程序虚置,给信贷机构的资金安全带来极大隐患。本案即是因借名贷款逾期未还引发的纠纷,本案的依法办理,对信贷机构和名义借款人均是一种有力警示。对于信贷机构而言,必须加强贷前审查,积极防范借名贷款,保障资金安全。对于名义借...
“借名”给他人买车却背上40万元车贷
若实际借款人不具备购车资格,则实际借款人与名义借款人之间的借名买车协议因违背限购政策被认定无效的风险极高;若实际借款人持非法占有的故意借名贷款的,则可能会涉嫌贷款诈骗;若名义借款人涉诉其他案件被执行,由实际借款人借其名购买的车辆亦有被执行的风险。赵晶璞指出,虽然法律未强制禁止借名买车行为,但其本身属...
“借名贷款”有风险,签字同意须谨慎
法官提醒,“借名贷款”行为对名义借款人来说,在“借名贷款”发生后,实际借款人后期可能无力还款,此时如果名义借款人不能证明金融机构明确知晓名义借款人和实际用款人之间的代理关系,那么根据合同相对性的原则,还款责任仍由名义借款人承担,由此可见,名义借款人会因实际借款人借用其“名义”的行为承担很大的风险;对金融...
上海一中院:借名买房纠纷案件的审理思路和裁判要点
借名买房纠纷案件中,借名人与出名人之间一般具有特殊身份关系,如亲属、朋友关系等。由于当事人之间一般具有较强的互信,借名买房合意大多以口头形式达成、缺乏书面约定,在产生纠纷时,当事人对借名事实的认定标准及举证责任分配存在争议。借名人为证明双方借名买房关系的存在,一般会从房款的实际支付、房屋的实际使用等方...
案说合同法 | 借名买房关系应结合各种因素综合判断
如果现金不够,就必须取款还贷,而原告银行卡取款与还贷款存款当天当时的存取款数额是完全一致的,充分证实原告的还贷事实;3、原告如果现金不够,会多笔从自己的银行卡中取款,分多次现金存入还贷卡;4、还贷卡的所有交易记录,几乎也只有还贷记录,而且恰恰是还贷款的金额,充分说明此卡是专门用来还贷的,间接证实借名买房的...
“借名”给他人买车却背上40万元车贷 律师提醒:或面临还贷、支付...
若实际借款人不具备购车资格,则实际借款人与名义借款人之间的借名买车协议因违背限购政策被认定无效的风险极高;若实际借款人持非法占有的故意借名贷款的,则可能会涉嫌贷款诈骗;若名义借款人涉诉其他案件被执行,由实际借款人借其名购买的车辆亦有被执行的风险。
名义借款人与出借人签订的借款合同还款责任如何承担?
1.检察机关在办理“借名贷款”案件中,应综合案件事实,准确适用委托关系相关规定,依法认定责任主体——大连某航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与朱某、侯某辉、程某等借款合同纠纷抗诉案案例要旨:“借名贷款”系指实际用款人借用他人名义签订借款合同办理贷款手续,所贷款项由实际用款人使用的行为,司法实践中对此存在认定分歧...
真实故事,看银行小微信贷部经理是如何违法放贷的?
商业银行要高度警惕借名贷款、顶名贷款等不正常的贷款现象,重点关注借款人银行卡具体由谁保管,分析贷款资金在账户上的流向,防止贷款资金的挪用。受托支付环节,需要重点核实合同的真实性。银行信贷人员之间,切记不能以信任代替制度,最终酿成贷款不良的惨痛结果。
关于印发《贯彻实施民法典典型案例(第二批)》的通知
与《民法典》实施同步,最高人民法院修改了民间借贷司法解释,进一步强调民间借贷应以自有资金出借,降低了对“套取金融机构贷款转贷”类民间借贷合同无效的认定标准,故持卡人以套取的信贷资金出借的民间借贷合同无效,不受《民法典》保护。检察机关在办理此类案件时,应严格审查出借资金是否为自有资金。同时,持卡人套取信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