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经侦管辖80个罪名立案定罪量刑标准
以转贷牟利为目的,套取金融机构信贷资金高利转贷他人,违法所得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的,应予立案追诉。25骗取贷款、票据承兑、金融票证罪(第175条之1)以欺骗手段取得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贷款、票据承兑、信用证、保函等,给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的,应予立案追诉。26非法吸收公众存...
2024最新|经济犯罪案件立案标准、管辖分工、报案指引
商业银行、证券交易所、期货交易所、证券公司、期货公司、保险公司或者其他金融机构,违背受托义务,擅自运用客户资金或者其他委托、信托的财产,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一)擅自运用客户资金或者其他委托、信托的财产数额在三十万元以上的;(二)虽未达到上述数额标准,但多次擅自运用客户资金或者其他委托、信托的...
建设工程领域内涉嫌挪用资金罪的情形
刑法第272条规定,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3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3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均构成挪用资金罪。一、基本构成要件及保护法益挪用资金罪的主体并不仅限于单位的工作人员,对于非单位的...
职务侵占罪辩护思路
如果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没有实施侵占行为,只是临时保管,但并没有实施侵占或挪用行为,则不构成犯罪;如果是短期挪用,并想在以后归还给本单位,则可能构成挪用资金罪或其他罪名,也不构成职务侵占罪。6、涉案数额是否符合立案标准犯罪数额是职务侵占罪的重要标准。如果涉案金额较小,没有达到职务侵占罪的立案标准,则不构...
李冠煜: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特别从宽制度的功能界分 | 政治与...
然而,重回既遂后无中止例外处理的老路早已走不通,寄希望于刑事政策宽宥处理的宏大叙事又欠缺精密分析,导致事后行为的正面评价与事前行为的负面评价相冲突。(3)财产犯罪的可恢复性未必就能说明经济犯罪的可恢复性。将盗窃罪、挪用资金罪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贪污罪都视为结果犯,是对法益性质和既遂类型的严重误解。
【企业家学法】常见经济犯罪报案提供材料指南(二)
侵犯商业秘密罪(刑法第二百一十九条):侵犯商业秘密罪,是指采取不正当手段,获取、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权利人的商业秘密,给商业秘密权利人造成重大损失(五十万元以上)的行为(www.e993.com)2024年10月19日。立案追诉标准:《关于办理侵犯知识产权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三)》...
私募证券类理财产品,常见舞弊套路及具体刑事罪名|金融法实务
私募证券基金管理人以上行为符合《刑法》第一百九十二条集资诈骗罪构成要件,应以集资诈骗罪立案追诉。(三)挪用资金罪常见舞弊套路:在公司式、合伙企业式私募证券基金中,私募基金管理人的工作人员在管理人和私募基金中双重任职,其挪用私募基金财产,直接侵害了私募基金公司、合伙企业财产所有权,属于挪用本单位资金。
北大教授面临刑事诉讼,未名医药前董事长被判职务侵占
四、职务侵占罪的立案标准答:职务侵占金额或财物价值达到三万元。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2022年5月15日施行)第76条规定,职务侵占罪中数额较大确定的起点调整为3万元,不再适用《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
未按期认缴出资刑事、涉税等风险
(4)可构成挪用资金罪《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二条规定:“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巨大...
“两高”联合发布依法从严打击私募基金犯罪典型案例
2015年10月27日,安徽省合肥市公安局蜀山分局对本案立案侦查。2016年11月20日,蜀山分局以郭某涉嫌挪用资金罪移送起诉。侦查和审查起诉过程中,郭某辩称其未违反决策程序,依据私募基金管理人职责有权独立进行投资决策;转入“统某恒既”私募基金账户的2285万余元,均用于偿还该项目到期投资人,该基金也是为安某控股投资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