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研究 | 《人民司法·案例》:信用卡诈骗罪中非法占有目的的认定
根据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信用卡诈骗罪是指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行为:(一)使用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的;(二)使用作废的信用卡的;(三)冒用他人信用卡的;(四)恶意透支的。前款所称恶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
公安经侦管辖80个罪名立案定罪量刑标准
(二)伪造信用卡一张以上,或者伪造空白信用卡十张以上的。28妨害信用卡管理罪(第177条之1第1款)妨害信用卡管理,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一)明知是伪造的信用卡而持有、运输的;(二)明知是伪造的空白信用卡而持有、运输,数量累计在十张以上的;(三)非法持有他人信用卡,数量累计在五张以上的;...
赵拥军|新型网络支付方式下非法取财行为的类型化定性——以账户中...
在持“信用卡诈骗罪”观点论证“不符合秘密窃取的客观性要求”段落结尾处的脚注表示,“当然,这并不意味着新型支付方式下网络侵财犯罪不存在构成盗窃罪的情形。比如支付宝有小额免密支付的功能,如果行为人利用该功能进行线上支付或者消费,由于整个侵财过程不需要核验密码的步骤,也就很难认定为冒用型信用卡诈骗罪中的“...
以案释法:信用卡诈骗罪的定罪标准和法律规定
而对于恶意透支的,立案标准则是数额在10000元以上,当然,如果数额在10000元以上不满100000元的,如果在公安机关进行立案前,已经将全部透支的款息进行偿还,并且加之情节显著轻微的,是可以依法不予追究刑事责任。对于恶意透支,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过发卡银行催收后超过3个月...
“诈骗罪”的判断标准、量刑标准及辩护要点
二、诈骗罪的判断标准诈骗罪的判断标准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具有非法占有目的:行为人主观上出于故意,且必须具有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目的。虚构事实或隐瞒真相:行为人必须采取虚构事实或隐瞒真相的手段,使被害人产生错误认识。财产损失:被害人因错误认识而自愿交付财物或其他财产性利益,导致财产损失。
【以案释法】恶意透支信用卡不归还 构成信用卡诈骗罪 法院判了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毛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明知自己无偿还能力,恶意透支信用卡额度49万余元,经银行多次有效催收超过三个月仍不归还的行为已构成信用卡诈骗罪(www.e993.com)2024年10月18日。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罪名成立。被告人毛某某主动投案并如实供述犯罪事实并认罪认罚,依法对其从轻从宽处罚,其积极赔偿被害人部分损失并...
信用卡诈骗案例:信用卡被他人透支,申领人是否构成信用卡诈骗罪
第196条:信用卡诈骗罪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
光大信用卡逾期判定为诈骗罪,光大信用卡逾期不等于诈骗罪,需明确...
根据人民刑法第二百八十八条规定,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发卡,使用虚构的两次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个月方法,欺骗他人财物的透支行为。所以,要将光大信用卡逾期判定为诈骗罪,必须满足以下几个要素:首先,行为必须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仍不。逾期信用卡款支付可能存在违约行为,但若不能证明逾期行为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律的,...
普法讲堂丨典型经济犯罪大揭秘之信用卡诈骗罪
在现实生活中,犯罪分子常常利用机主更换手机号后,未及时与银行卡解绑的漏洞,进行盗刷行为。该盗刷行为违反了《妨害信用卡管理刑事案件司法解释》第五条第二款第(三)项规定,即通过窃取方式获取他人信用卡信息资料,并通过互联网、通讯终端等使用,骗取财物数额较大的,构成信用卡诈骗罪。
利用他人遗忘在ATM机中的银行卡取款构成信用卡诈骗罪
刑罚与行为的法益侵害性、行为人的人身危险性相适应,才能实现罚当其罪,也是检验罪名是否适当的标准之一。根据立案标准,盗窃罪的入罪门槛低于信用卡诈骗罪,在同样数额、情节下,盗窃罪的刑罚亦重于信用卡诈骗罪,因此,对行为准确定性更为重要。其一,认定为信用卡诈骗罪利于与其他罪名相协调。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第三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