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捕捞”可不是小事,要遭判刑哦!
案件一开庭地点:神臂城镇经盘村案情简介吴某某在禁渔期、禁渔区长江干流合江县神臂城镇洞溪使用禁用工具即可视性锚鱼渔具非法捕捞鱼类1.6公斤,经合江县农业农村局评估,其行为造成水生生物资源损害总价值为1452元。当地群众旁听裁判结果合江县人民法院以非法捕捞水产品罪判处吴某某拘役三个月,缓刑四个月,同时交纳...
普法纪实丨男子嘉陵江钓鱼一杆配八钩 因非法捕捞水产品罪获刑
法庭在审理查明后认为,陈某违反保护水产资源法规,在禁渔期间、禁渔区域使用禁用方法捕捞水产品,其行为已构成非法捕捞水产品罪。公诉机关指控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罪名成立。为此,法院以陈某犯非法捕捞水产品罪,判处拘役三个月,缓刑四个月;对违法所得予以追缴;对供犯罪所用的翻板钩、鱼漂、铅坠、远投杆...
村民捕了一条鲤鱼被判刑!法官:非法捕捞入罪标准不在渔获多少
承办法官表示,“在禁渔区、禁渔期,水产资源是重点保护对象,其入罪标准明显大于一般的区域和时间”,在禁渔区、禁渔期使用禁用的工具或者方法捕渔,其入罪标准并不要求渔获物的多少,不管是否捕捞有渔获,都可构成非法捕捞水产品罪。村民捕了一条鲤鱼被判刑图为禁渔标志资料图在禁渔区捕了一条鲤鱼涉嫌非法捕捞...
男子河中捕捞一尾鲤鱼被判缓刑 法官:在禁渔区禁渔期,非法捕捞入罪...
对于该判决,承办法官表示,根据刑法第三百四十条,违反保护水产资源法规,在禁渔区、禁渔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捕捞水产品,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在禁渔区、禁渔期,水产资源是重点保护对象,其入罪标准明显大于一般的区域和时间。”承办法官说,在禁渔区、禁渔期使用禁用的工具或者方...
指导性案例213号:黄某辉、陈某等8人非法捕捞水产品刑事附带民事...
非法捕捞水产品罪,判处有期徒刑九个月;被告人李某忠犯非法捕捞水产品罪,判处拘役三个月,缓刑四个月;被告人谢某兵犯非法捕捞水产品罪,判处拘役三个月,缓刑四个月;被告人丁某勇犯非法捕捞水产品罪,判处拘役三个月,缓刑四个月;对被告人黄某辉、陈某、唐某崇、艾某云、丁某德、李某忠、谢某兵、丁某勇的非法...
检察长讲堂|长江流域非法捕捞案件办理的难点及建议
长江流域非法捕捞等违法犯罪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明确规定:“在禁捕区域使用农业农村部规定的禁用工具捕捞的,应当以非法捕捞水产品罪定罪处罚(www.e993.com)2024年11月7日。”根据该《意见》,只要在禁捕区域使用农业农村部规定的禁用工具进行捕捞,不论是否捕捞到渔获物,都属于刑法第三百四十条“情节严重”的情形,应当以非法捕捞水产品罪...
随捕捞船出海,“精明渔头”获罪并被判民事赔偿—— 跨省域海域...
为有效修复生态,青岛市检察院在办理李某、朱某涉嫌犯罪案件时,在青岛市中级法院作出刑事判决和本院提起民事公益诉讼前,引导李某、朱某自愿缴纳修复保证金。据此,在检察机关提起公诉后,青岛市中级法院分别判决李某、朱某犯非法捕捞水产品罪,从宽判处两人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在缓刑考验期间禁止从事捕捞业。
【以案说法】禁渔期禁止非法捕捞,切莫以身试法!
第三条第一款在内陆水域,违反保护水资源法规,在禁渔区、禁渔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捕捞水产品,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四十条规定的“情节严重”,以非法捕捞水产品罪定罪处罚:(一)非法捕捞水产品五百公斤以上或者价值一万元以上;
以案释法 | 非法捕捞不可取,贪图小利吃大亏
非法捕捞水产品罪,是指违反保护水产资源法规,在禁渔区、禁渔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捕捞水产品,情节严重的行为。2.“非法捕捞水产品罪”量刑标准是什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条:违反保护水产资源法规,在禁渔区、禁渔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捕捞水产品,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
遂宁两男子非法捕捞!获刑5个月!
虽然二被告人捕获的渔获物较少,但违反了保护水产资源法规,在禁渔区、禁渔期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捕捞水产品,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非法捕捞水产品罪。庭审中,二被告人均自愿认罪认罚,表示以后一定会汲取教训,改过自新。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结合被告人犯罪的事实、性质、情节、社会危害后果及认罪、悔罪态度,法官依法判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