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务小知识】《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
第五条离退休干部、职工中的党员,每月以实际领取的离退休费总额或养老金总额为计算基数,5000元以下(含5000元)的按0.5%交纳党费,5000元以上的按1%交纳党费。第六条农民党员每月交纳党费0.2元—1元。学生党员、下岗失业的党员、依靠抚恤或救济生活的党员、领取当地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党员,每月交纳党费0.2元。第七...
炉霍县:严把“三关”,助推党费收缴工作提质增效
严格按照《管理规定》,实行“一证一册一簿一收据”运作机制,即党费证、党员花名册、党费登记簿、党费收缴单据,严格做到党员缴纳党费有登记,支部上缴党费有记录。规范党费公示,落实党委公开。将党费收缴工作同民主评议党员结合起来,将党员是否按时、按标准足额缴纳党费情况作为评议优秀党员的重要参考依据。同时,建立健全党费...
三原:“四个坚持”规范党费收缴使用管理
实行“月交季缴”制度,党员每月开展“主题党日”活动时,现场交纳党费,党支部按月上缴至基层党(工)委,各基层党(工)委于每季度最后一个月15日前上缴至党费专户,进一步规范党费收缴、管理程序。坚持原则标准,确保作用发挥。按照“统筹安排、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略有结余”的使用原则,将有限的党费使用到基层组织建设...
淮北市杜集区高岳街道:三项机制落实落细党费收用管工作
同时针对不同党员群体,灵活收缴党费,考虑到离退休老党员行动不便等特点,每半年收取一次。常态化对各基层党组织党费收缴进行集中排查,对发现问题的党组织及具体负责人,按规定严肃追责,并通过每月互评互查互学会议,检查“三会一课”记录中集中收缴党员党费板块内容。强化标准专人“抓”,突出党费管理工作规范性选配政...
平遥县南政乡:三措并举严格党费核定工作
依据人员类别,区分离退休党员、困难党员、普通党员、无业党员、流动党员等,按照精准分类、准确无误的原则,采取本人主动申报收入、查询工资明细表、离退休费、养老金等方式,梳理党员各项收入,核清每位党员月应缴纳党费数额,认真填写《党费基数核定表》,确保党费基数核定准确有据。
关于调整党员党费收缴标准的通知
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中组发〔2008〕3号)、中共中央组织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党费工作的通知》(组电明字〔2017〕5号)精神,局(馆)机关党委针对职务工资、级别工资及扣除项等项目变动情况,重新核算党员党费收缴基数、比例,现将新的党费交纳标准下发给你们,请严格执行...
北京:离退休干部党组织收缴党费下拨比例提至70%
在建立健全离退休干部党组织工作经费保障机制方面,《实施意见》明确规定机关、事业单位列入年度预算,国有企业列入企业预算。加大党费对离退休干部党组织活动的支持力度,离退休干部党组织收缴党费的下拨比例由50%提高到70%。同时,《实施意见》继续完善离休干部离休费保障机制、医药费保障机制、财政支持机制,根据中央要求逐...
我市加强离退休干部党支部党费收缴管理和使用工作
为加强市直机关离退休干部党支部建设,确保党费收缴、管理与使用工作规范健康运行。7月31日,市直工委和市委老干部局联合下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离退休干部党支部党费收缴管理和使用工作的通知》。通知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组织部有关文件精神,明确了离退休干部党员党费交纳
党费、党建活动经费相关文件汇总(建议收藏)
一、党费1.执行文件《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中组发〔2008〕3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党费工作的通知》(组电明字〔2017〕5号)。2.经费来源党费是党员向党组织交纳的用于党的事业和党的活动的经费,来源于党员。3.使用原则
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对党费收缴工作中几个具体问题的问答
对于只有部分离退休人员享受的补贴(不同时期参加革命工作的补贴、离休干部护理费、艰苦边远地区补贴等)、改革性补贴(住房提租补贴、住宅电话补贴、交通补贴等)、伤残人员抚恤金等,不列入交纳党费计算基数。列入交纳党费计算基数的养老金总额包括:基本养老金(包括基础养老金、过渡性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企业年金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