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石景山区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比例(征求意见稿)》征集...
2024年9月9日-10月9日,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石景山分局在政府门户网站对《石景山区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比例(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集意见。意见征集期间,未收到与征求意见稿相关的意见建议。感谢社会各界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石景山分局2024年10月10日...
...甘肃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甘肃省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
甘肃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甘肃省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区片范围》的通知甘资发〔2023〕145号各市州、兰州新区自然资源局:为贯彻落实《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甘肃省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甘政发〔2023〕55号),现将《甘肃省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区片范围》印发,请认真执行。甘肃省...
省政府关于重新公布江苏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最低标准的通知_信息...
全省征收农民集体所有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最低标准,一、二、三、四类地区分别为每亩64000元、55000元、47000元、40000元。全省征收农民集体所有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最低标准,一、二、三、四类地区分别为每亩32000元、27500元、23500元、20000元;安置补助费最低标准,一、二、三、四类地区分别为每人32000元、27500元...
以不同方式取得的林地、草地、水面滩涂应如何补偿?区片综合地价
农民或者企业承包国有林地使用权的,农民承包国有草原的,以及农民或者企业承包农民集体所有的林场、草场、水域、滩涂、沙化土地的,根据《国土资源部关于进一步做好征地管理工作的通知》的规定,应“实行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和区片综合地价”后,“按照征地补偿主要用于被征地农民的原则”,由省级国土资源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在...
汉滨区公布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
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由征收农民集体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两部分组成,是对一定范围内集体土地实施征收时,由政府确定的最低补偿标准,不包括地上附着物、青苗等补偿费和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费用。本次公布的区片综合地价适用于汉滨区行政辖区范围内的集体农用地和未利用地的征收,“涉及征收集体建设用地(不...
关于对《门头沟区关于公布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比例的通知...
根据市政府印发的《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重新公布〈北京市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京政发〔2024〕15号)和市规划自然资源委《关于重新公布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比例的函》(京规自函〔2024〕1143号)要求,我区制定了《关于公布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比例的通知》,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欢迎社会各界提出意...
甘肃省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政策解读
根据土地利用的差异性设置调节系数:1.征收其他农用地和建设用地按区片综合地价标准补偿;2.征收未利用地按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0.1倍补偿;3.除牧区牧草地明确价格的,其余非牧区农用地中牧草地按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0.4倍补偿;4.其他草地按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0.2倍补偿;5.占用国有林地的按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60%支付,...
...对《北京市怀柔区人民政府关于重新公布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
为进一步做好征地补偿安置工作,切实维护好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根据《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重新公布<北京市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京政发〔2024〕15号)和《北京市规划自然资源委<关于重新公布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比例的函>(京规自函〔2024〕1143号)》要求,结合2021年度《北京市怀柔区人民政府关于公布...
《北京市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重新公布
一、本次公布的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与《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北京市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京政发〔2021〕9号)规定的地价标准无变化,属于依法重新公布。二、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由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两部分构成,不包括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以及被征地...
我省发布通知进一步做好征地工作 安置房补偿,基本住房建筑面积不...
《通知》要求,市(州)、县(市、区)政府组织拟定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时,同步确定征收集体建设用地和集体未利用地的补偿标准,不得低于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的0.5倍,在公布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时一并公布。《通知》全流程梳理征地程序,明确征地前期工作应包含发布征收土地预公告、开展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