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续实施盗窃 男子被判刑罚
本报信阳讯(河南法治报记者杨占伟通讯员符淼)记者昨日获悉,经淮滨县检察院提起公诉的一起盗窃案,法院经审理作出判决,以盗窃罪判处被告人郑某拘役5个月,缓刑8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郑某专挑忘记拔钥匙的电动自行车连续实施盗窃。检察机关经审查认为,郑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多次窃取他人财物,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
盗窃数额认定及认识错误对数额认定的影响
关于甲的盗窃数额(所在地区的盗窃数额特别巨大标准为40万元以上),一种意见认为应以挂失时的余额400,012.58元认定,为数额特别巨大;另一种意见认为应以实际获取的金额399,980.58元认定,未达到40万元,为数额巨大。依笔者观点,甲所花费的跨行手续费32元,系支出的犯罪成本,故指控其盗窃的数额为被害人受到的实际损失数额...
蓬安公安破获一起偷开他人车辆及盗窃他人财物案件
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盗窃罪的判断标准、量刑标准及辩护要点
《刑法》第264条规定了盗窃罪的具体量刑标准,根据盗窃数额的大小、情节的严重程度、危害后果等,标准如下:1.盗窃公私财物价值1000元至3000元以上的,属于数额较大的情形,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2.盗窃公私财物价值30000元至100000元以上的...
【新闻速览】高铁上盗窃他人价值15万元财物男子被刑拘
近日,男子李某在乘坐高铁时盗窃他人价值15万元的财物,被北京铁路公安局天津公安处依法刑事拘留。6月15日17时30分许,G888次列车运行到曲阜东至济南西区间,旅客李先生向列车乘警报警,称其在南通西站上车后,将携带的一个黑色皮质行李箱放置在1车厢最后一排座椅后方,列车到达济南西站准备下车时,发现行李箱不见了,据...
济南刑事律师讲山东法院盗窃案定罪量刑标准
一济南刑事律师刘德高律师讲盗窃案现行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盗窃罪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
出租车上顺走他人遗失财物,涉嫌盗窃!
如今正值岁末年初,市民游客出行情况增多,乘坐出租车时,千万保管好自己的手机、钱包等,下车多检查,确保不遗失。如乘车发现他人遗失财物,应发扬拾金不昧传统美德,及时交给司机或警察寻找失主,切莫贪心,偷偷占为己有,否则后果很严重。重庆渝中警方发布近期两起典型案例:案件中,两男子就因一时贪念,在出租车上分别顺走...
捡走他人财物或藏匿属违法犯罪!广铁警方侦破多起“捡拾型”盗窃案
经法治教育,26日李某携带盗窃的物品主动到广州站派出所投案,并表示愿意退还窃取的4900元及挎包内物品。根据法律规定,犯罪嫌疑人李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盗窃他人财物,数额较大,涉嫌盗窃罪。目前,李某已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1月19日,广州铁路公安处乘警支队也接到类似案件,乘客陈女士遗留在座位上的手机不翼...
网约车内捡到他人财物拒不归还 男子涉嫌盗窃被抓
捡到他人遗忘的挎包没有归还失主反而起了贪念盗取包内现金其不知已经犯法……近日,海口市公安局红岛海岸派出所破获一起盗窃案,犯罪嫌疑人戚某乘坐网约车时有意“捡”走了上一位乘客遗落的挎包且拒不归还,被公安机关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犯罪嫌疑人戚某指认盗窃挎包时所乘坐的网约车。图片由海口海岸警察提...
盗窃毒品如何定罪量刑
根据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盗窃罪以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为定罪条件,以数额大小和情节的严重程度作为决定量刑档次的依据。因此,对盗窃罪的量刑必须考虑盗窃数额和情节。对于盗窃合法财产的,盗窃的数额比较好计算,但对于盗窃对象是非法财物的,计算盗窃数额就比较复杂,有的甚至无法计算数额。非法财产可分为两种情形,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