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支持“生育友好”可感可及 助力我国人口高质量发展
其中具体措施包括:指导有条件的地方将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灵活就业人员、农民工、新就业形态人员纳入生育保险;做好未就业人员生育医疗费用待遇保障;加大对生育休假落实情况的监督力度;加大个人所得税相关抵扣力度;指导各地将适宜的分娩镇痛以及辅助生殖技术项目纳入医保报销范围等。在加强育幼服务体系建设方面,《若干措施...
沈阳医保提醒:错过集中参保期将产生3个月的待遇等待期
参加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的人员,在待遇期内分娩、流产、引产、实施计划生育手术住院可享受生育医疗费待遇,其中住院分娩的可享受300元产前检查补贴。参保人员在我市或异地生育保险定点医疗机构生育或实施计划生育手术住院的,执行我市基本医疗保险相应等级医疗机构的起付标准和支付比例。 连线实录问:沈阳居民医保集中参保缴费...
12城6月底前试点生育险与医保合并 生育保险待遇不变
生育保险待遇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规定的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所需资金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生育津贴支付期限按照《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等法律法规规定的产假期限执行。
四川拟扩大生育保险覆盖面:灵活就业人员、领取失业金期间人员可享...
生育医疗费的支付条件与各地区职工基本医保保持一致,支付范围包括:产前检查费、生育的医疗费、计划生育的医疗费用和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项目医疗费用。支付政策与各地区单位参保职工保持一致。生育津贴的支付条件为:“两类人员”分娩或终止妊娠当月省内生育保险处于连续参保12个月(含)以上。支付标准与各地区参保职工保持一致。
沈阳职工医保和生育保险缴费基数公布
2024年7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职工医保和生育保险月缴费基数仍为6900元,灵活就业医疗保险参保人员每月缴费标准仍为469.2元。请广大参保单位及灵活就业参保人员按时足额缴费,避免影响医疗保险待遇。沈阳市医疗保障事务服务中心2024年6月28日来源:沈阳市医疗保障事务服务中心...
沈阳调整职工医保和生育保险缴费基数!明年1月1日起执行
根据沈阳市医疗保障局《关于调整职工医保和生育保险缴费基数的通知》,从2024年1月1日起调整用人单位和灵活就业人员职工医保和生育保险缴费基数为6900元/月(www.e993.com)2024年11月5日。从2024年1月1日起,我市参加灵活就业医疗保险的在职人员均按6.8%比例缴费(原按10%比例缴费人员统一调整为按6.8%比例缴费),缴费标准为469.2元/月。请...
沈阳医保中心通知!明年1月1日起,职工医保和生育保险缴费基数调整!
根据沈阳市医疗保障局《关于调整职工医保和生育保险缴费基数的通知》,从2024年1月1日起调整用人单位和灵活就业人员职工医保和生育保险缴费基数为6900元/月。从2024年1月1日起,我市参加灵活就业医疗保险的在职人员均按6.8%比例缴费(原按10%比例缴费人员统一调整为按6.8%比例缴费),缴费标准为469.2元/月。
沈阳调整职工医保和生育保险缴费基数
从2024年1月1日起,沈阳市参加灵活就业医疗保险的在职人员均按6.8%比例缴费(原按10%比例缴费人员统一调整为按6.8%比例缴费),缴费标准为469.2元/月.沈阳市医保局请广大参保单位及灵活就业参保人员按时足额缴费,避免影响医疗保险待遇.相关链接:沈阳市医疗保障信息平台暂停服务按照沈阳市...
沈阳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机制实施细则
第四条参保人在职工门诊统筹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政策范围内的门诊医疗费用在起付标准以上、支付限额以下由统筹基金按比例支付。(一)起付标准:按自然年度累计计算,一级及以下定点医疗机构、二级定点医疗机构、三级传染病和精神疾病专科医院为200元,三级定点医疗机构为400元,特三级定点医疗机构为600元。
明年1月1日起 沈阳调整职工医保和生育保险缴费基数
12月25日,沈阳市医疗保障事务服务中心发布《关于调整职工医保和生育保险缴费基数的通知》,从2024年1月1日起,调整用人单位和灵活就业人员职工医保和生育保险缴费基数为6900元/月。从2024年1月1日起,沈阳市参加灵活就业医疗保险的在职人员均按6.8%比例缴费(原按10%比例缴费人员统一调整为按6.8%比例缴费),缴费标准为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