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市规范城市附属绿地设计 提倡“少种草,多种树”
居住小区、文化设施、商业设施、医院、交通枢纽、工厂、学校等,都有自己的附属绿地,其面积一般不低于工程总面积的25%或30%,像医院、养老院等必须达到35%以上。附属绿地怎么建,过去没有精细化的标准,一般来说,面积达标、植物配置做到乔灌草结合即可。具体到什么地方该种什么树,不该种什么树,怎么种,政府没有相关标...
山西明确:新建居住区绿地占地面积比例不低于30%!
城市绿化项目植物种植面积应当不低于绿地面积的80%,采用乡土植物数量的比例应当不低于绿地植物总数量的70%。《办法》确定了城市建设工程项目安排的绿化用地标准。其中,新建居住区绿地所占居住区总用地面积比例不低于30%;城市道路主干道绿带面积所占道路用地比例不低于20%,次干道绿带面积所占比例不低于15%等。老旧小...
《山西省城市绿化办法》发布,新建居住区绿地占地面积比例不低于30%
城市绿化项目植物种植面积应当不低于绿地面积的80%,采用乡土植物数量的比例应当不低于绿地植物总数量的70%。《办法》确定了城市建设工程项目安排的绿化用地标准。其中,新建居住区绿地所占居住区总用地面积比例不低于30%;城市道路主干道绿带面积所占道路用地比例不低于20%,次干道绿带面积所占比例不低于15%等。老旧小区...
首创邻里坊!青岛试行新版市区公共服务设施配套标准及规划导则
规定新建居住项目应当设置邻里坊,千人指标不低于350平方米,且单处面积不少于350平方米,与住宅同步落地实施。每个居住项目内邻里坊建筑面积根据建设规模核定,规模小一点的居住项目,邻里坊建筑面积控制在600平方米左右;规模大一点的项目,邻里坊建筑面积可以达到800平方米左右。邻里坊内“一坊多能”,围绕为人民群众办事实...
内蒙古自治区城镇绿化条例
在历史文化街区和历史建筑保护范围内进行建设活动,不得减少原有的绿地面积。第十七条城镇绿化工程的设计,应当委托持有相应资格证书的单位承担,设计方案应当充分考虑水资源承载能力、生态合理性和经济可行性,并执行国家和自治区相关技术规范和标准。工程建设项目附属绿化工程的设计方案,按照基本建设程序审批时,应当有城镇...
咸宁公园化居住社区这样建
不同规模居住区应按《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标准》设置集中公共绿地,合理配置游园道路和休憩设施,其中:一、二类规模居住区集中游园绿地面积分别不宜小于30000平方米、10000平方米,三、四类规模居住区集中游园绿地面积不宜小于3000平方米(www.e993.com)2024年10月8日。居住区宜结合集中绿地规划建设一片用地面积不少于250平方米公共活动场地和一片面积不...
霍邱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批后公示的不涉密的规划方案文本_霍邱县...
镇卫生院达到一级卫生院标准。社区卫生:市城区和县城所在地各居住小区内,根据居住人口数量分别设置卫生所、站,基本建立社区卫生服务框架,使网点覆盖率达到100%,卫生服务人口覆盖率达到80%。农村卫生:全面恢复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医疗机构整体功能;农村卫生室覆盖率、农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率达100%;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农村...
《黑龙江伊春经济开发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公告
6.《城市道路交叉口规划规范》(GB50647-2011);7.《城市道路交通工程项目规范》(GB55011-2021)8.《民用设计统一标准》(GB50352-2019);9.《城市工程管线综合规划规范》(GB50289-2016);10.《无障碍设计规范》(GB50763-2012);11.《城市绿地设计规范》(GB50420-2007)(2016年版);...
事关淮南城市绿化!正在征求意见
第十一条工程建设项目配套绿地率确因客观条件限制无法达到规定标准的,经市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并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可以适当降低比例,但不得低于规定标准的70%。建设单位按照所缺配套绿地面积缴纳绿化补偿费,绿化补偿费包括同类地段土地基准地价、征收补偿费用和绿化建设直接费用。
重磅!苏州住宅品质将全面提标!江苏省、吴江区相继发布住宅新规!
4、住区绿地率不应小于33%,集中绿地面积不应小于1.1㎡/人,并应符合《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标准》GB50180相关规定。5、鼓励采用屋顶绿化、空中花园、墙面垂直绿化等多种方式,形成多层次、立体的绿化景观效果,营造宜居的住区环境。6、住区应按规模配置以乒乓球台等小型设施为重点的体育健身设施和场地,设施种类不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