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新城区人民政府2022年度第十二批次建设用地批复的通知
一、同意新城区人民政府将成吉思汗大街街道办事处哈拉沁村集体农用地5.5043公顷(耕地4.2282公顷、草地1.2761公顷)、集体建设用地0.1003公顷、集体未利用地(其他草地)0.5730公顷征收为国有土地,并将农用地和未利用地转为建设用地。以上共批准建设用地6.1776公顷,作为新城区人民政府2022年度第十二批次建设用地。二、当地人...
关于清水河县云景城关分散式风电项目建设用地批复的通知
一、同意清水河县人民政府将城关镇枳几也村集体农用地0.1482公顷(耕地0.0927公顷、林地0.0146公顷、牧草地0.0409公顷)、集体未利用地0.0464公顷(其他草地0.0036公顷、裸土地0.0428公顷)征收为国有土地,并转为建设用地。以上共批准建设用地0.1946公顷,以出让方式作为清水河县云景城关分散式风电项目建设用地。二、当地人民...
关于3万吨/年煤矸石加工生产线技术升级改造项目建设用地批复的通知
四、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内蒙古自治区税务局内蒙古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关于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耕地占用税法实施办法>有关事项的通知》(国税函〔2022〕229号)和国家税务总局内蒙古自治区税务局内蒙古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内蒙古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内蒙古自治区水利厅《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环境保护税耕地占用税城镇土地使用...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内蒙古自治区县级行政区...
一、我区县级行政区耕地占用税适用税额,按《内蒙古自治区县级行政区耕地占用税适用税额表》规定标准执行。二、在人均耕地低于零点五亩的县级行政区暂不提高耕地占用税的适用税额。三、占用园地、林地、草地、农田水利用地、养殖水面、渔业水域滩涂以及其他农用地建设建筑物、构筑物或者从事非农业建设的,其适用税额与...
内蒙古自治区召开“以两件大事为主抓手推进内蒙古现代化建设...
对占用耕地建房或从事其他非农业建设的单位和个人征收耕地占用税,限制非农业建设无序、低效占用农业生产用地,以税收手段保护有限的耕地资源,促进土地资源的合理配置。四是实施水资源税改革试点,推进水资源节约利用。内蒙古自治区从2017年12月起实施水资源税改革试点,税务部门通过对水资源有针对性的税收调节,引导纳税人...
好消息!内蒙古自治区12部门联合发文
(内蒙古税务局、自治区财政厅按职责分工负责)3.进一步实施小微企业“六税两费”减免政策,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减按50%征收资源税(不含水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不含证券交易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和教育费附加、...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自治区促进服务业高质量发展...
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内蒙古自治区促进服务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2022版)》《内蒙古自治区关于推动生活性服务业补短板上水平提高人民生活品质行动方案》《内蒙古自治区消费促进2022年行动方案》《内蒙古自治区促进服务业发展政策》《内蒙古自治区支持小微企业发展政策》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废止部分政府规章的决定
十七、《内蒙古自治区耕地占用税实施办法》(2008年5月30日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令第158号发布,根据2014年11月18日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令第204号修改);十八、《内蒙古自治区各级人民政府消防安全责任制规定》(2008年12月22日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令第161号发布);...
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地方税务局关于明确光伏发电耕地占用税政策的...
四、纳税人临时占用耕地或其他农用地的,按照税法规定征收耕地占用税。五、集中式地面光伏电站,是指通过在地面集中安装光伏板组成光伏阵列建设的光伏电站;设施农业光伏电站,是指利用设施农业温室、大棚顶部空闲空间架设、安装光伏板建设的光伏电站。原标题: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地方税务局关于明确光伏发电耕地占用税政策的通...
内蒙古自治区明确“六税两费”减半征收
国家税务总局内蒙古自治区税务局印发《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内蒙古自治区税务局关于进一步实施“六税两费”减免政策的通知》,明确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减按50%征收资源税(不含水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不含证券交易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和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