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重大事故隐患的15个方面
●新建煤矿边建设边生产,煤矿改扩建期间,在改扩建的区域生产,或者在其他区域的生产超出安全设施设计规定的范围和规模●煤矿实行整体承包生产经营后,未重新取得或者及时变更安全生产许可证而从事生产,或者承包方再次转包,以及将井下采掘工作面和井巷维修作业进行劳务承包●煤矿改制期间,未明确安全生产责任人和安全管理机构...
煤矿安全生产条例
第四条煤矿企业应当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建立健全并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加大对安全生产资金、物资、技术、人员的投入保障力度,改善安全生产条件,加强安全生产标准化、信息化建设,构建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健全风险防范化解机制,提高安全生产水平,确保安全生产...
国务院安委办:严打煤矿超能力超强度组织生产行为
改扩建矿井要严格按照批准方案进行施工,不得在改扩建区域边建设边生产,严禁在非改扩建区域违法组织生产或建设。煤矿企业要坚决杜绝以包代管、违规承包转包等行为。真正抓实专项行动和专项监察。各级煤矿安全监管部门要扎实组织依法打击和重点整治煤矿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专项行动。各级煤矿安全监察机构要认真开展“一通三防...
关于进一步加强矿山安全生产工作的若干措施
停止新核准建设以下煤矿:新建和改扩建后产能低于30万吨/年的煤矿,新建产能高于500万吨/年的煤与瓦斯突出煤矿,新建产能高于800万吨/年的高瓦斯煤矿和冲击地压煤矿,新建第一水平开采深度超1000米和改扩建开采深度超1200米的煤矿,在生态保护红线、自然保护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等生态敏感区域内的新建煤矿项目。新建煤与...
国务院新闻办就《关于防范遏制矿山领域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的硬...
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于2024年2月1日(星期四)下午3时举行新闻发布会,请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副局长张瑞庭、煤矿安全监察司负责人史宝中、事故调查和统计司司长赵苏启、安全基础司监察专员王铁根解读《关于防范遏制矿山领域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的硬措施》,并答记者问。
《煤矿安全生产条例》发布
第四条煤矿企业应当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建立健全并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加大对安全生产资金、物资、技术、人员的投入保障力度,改善安全生产条件,加强安全生产标准化、信息化建设,构建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健全风险防范化解机制,提高安全生产水平,确保安全生产...
【安全生产防灾减灾】黑龙江省安全生产条例
第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坚持分级负责、属地管理原则,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制定安全生产规划,建立和完善相关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及时协调解决本行政区域内安全生产工作的重大问题,支持、督促各有关部门依法履行安全生产工作职责。乡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以及开发区、工业园区、港区、风景区等应当明确安全生产监督...
受权发布|煤矿安全生产条例
第四条煤矿企业应当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建立健全并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加大对安全生产资金、物资、技术、人员的投入保障力度,改善安全生产条件,加强安全生产标准化、信息化建设,构建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健全风险防范化解机制,提高安全生产水平,确保安全生产...
云南省能源局关于印发《云南省煤矿企业办矿管矿基本要求(试行...
(九)煤矿上级公司及煤矿的主要负责人应当依法履行建立健全并落实本单位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保证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督促检查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安全事故隐患,及时、如实报告安全事故,依法依规领导、组织本单位安全生产经营活动。上级公司主要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应当每季度至少1次到现场检查煤矿安全生产工作。
关于印发《2024年阜新市地方煤矿安全生产工作要点》的通知
《关于防范遏制矿山领域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的硬措施》(以下简称《硬措施》)的宣贯落实,深入开展地方煤矿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完善地质先行、超前治灾、风险管控、隐患整改、基层基础、科技赋能、应急处置、严格执法、事故调查“一件事”全链条,扎实推动重大灾害治理、企业固本强基、强化责任落实、严格监管执法四方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