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费未及时缴纳,保险合同咋算?
投保人支付首期保险费后,除合同另有约定外,投保人自保险人催告之日起超过30日未支付当期保险费,或者超过约定的期限60日未支付当期保险费的,合同效力中止,或者由保险人按照合同约定的条件减少保险金额。”第三十七条规定:“合同效力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中止的,经保险人与投保人协商并达成协议,在投保人补交保险费...
以案说法 | 保费未及时缴纳,保险合同怎么算?
合同生效日期为2007年5月12日,保险期间终身,保险金额10万元,缴费期间为20年,年交保险费2100元;附加提前给付重大疾病保险A款,合同生效日期为2007年5月12日,保险期间终身,保险金额10万元,缴费期间为20年,年交保险费400元。
张仁维:保险复效——人身保险合同中的特殊制度
但在人身保险合同中,除前述情形之外,还存在合同效力处于中止的特殊情形,即投保人支付首期保险费后,除合同另有约定外,投保人自保险人催告之日起超过三十日未支付当期保险费,或者超过约定的期限六十日未支付当期保险费的,合同效力中止。为避免前述合同状态的一直持续或遭受被解除的危险境地,保险法规定了保险复效制度,...
和谐健康以案说险:续期保费被扣,还能退回吗?
到了扣第二年保费的时间,按照保险公司期缴交产品续期规则,保险公司在扣费期间扣除王女士第二年保费。王女士投诉至保险公司表示自己不愿意交第二年保费,要求退保第二年保费。保险公司表示期缴产品进入缴费期间会以电话及短信提醒,如不想交续期保费可以办理保全或直接退保,保险公司正常扣取续期保费,不予退回王女士续期...
盆友,了解这些,真的很“保险”!
在人身保险中,一般会约定分期支付保险费,投保人支付首期保险费后,除合同另有约定外,投保人自保险人催告之日起超过30日未支付当期保费,或超过约定的期限60日未支付当期保费的,合同效力中止,或者由保险公司按照合同约定的条件减少保险金额。若被保险人在合同效力中止后发生保险事故,保险公司不需要承担赔付保险金的责任。
新华保险人事震荡、增速乏力,从头部阵营掉队
从渠道来看,个险和银保渠道保费收入双双下滑(www.e993.com)2024年7月26日。个险渠道支柱作用明显,实现原保险保费收入398.21亿元,同比下滑3.1%;近年蓬勃发展的银保渠道表现疲软,当期保费收入158.75亿元,同比下滑近3成。新业务价值作为寿险公司核心指标,其增速决定了寿险公司的成长性。2024年一季度,A股上市险企新业务价值增速,新华保险仅次于人保寿险...
上海浦东新区:投保人错过自动划扣时间,竞被保险公司中止合同?
首期保险费交纳之后,投保人自保险人催告之日起超过三十日未支付当期保险费,或者超过约定的期限六十日未支付当期保险费的,投保人可能承担两种不利法律后果:一是人身保险合同效力中止,且自合同效力中止之日起满二年双方未达成协议的,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二是保险人按照合同约定的条件减少保险金额。
保险交费按24时还是系统打烊时间?
当年3月,邹女士因手头资金紧张,未支付当期保险费。当年5月,邹女士分两次向划扣账户存入合计金额相当于一期保险费的款项。同时,截至当年5月,邹女士的保单现金价值大于一期的保险费应交金额。2020年5月底,保险公司却称,因划扣保费失败,邹女士未按月交纳保费,保险合同效力中止。
按24时还是系统打烊时间?为啥我交的保险费过期了?
,分期支付保险费的,首期保险费交纳之后,投保人自保险人催告之日起超过三十日未支付当期保险费,或者超过约定的期限六十日未支付当期保险费的,投保人可能承担两种不利法律后果:其一,人身保险合同效力中止,且自合同效力中止之日起满二年双方未达成协议的,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其二,保险人按照合同约定的条件减少保险金额。
...被中止合同上海浦东新区法院:无悖社会公众一般认知,保险公司...
,分期支付保险费的,首期保险费交纳之后,投保人自保险人催告之日起超过三十日未支付当期保险费,或者超过约定的期限六十日未支付当期保险费的,投保人可能承担两种不利法律后果:一是人身保险合同效力中止,且自合同效力中止之日起满二年双方未达成协议的,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二是保险人按照合同约定的条件减少保险金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