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各级人民法院:关于解除权行使期限的核心裁判条文
(二)有偿利用供役地,约定的付款期限届满后在合理期限内经两次催告未支付费用。06、第五百二十八条当事人依据前条规定中止履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对方提供适当担保的,应当恢复履行。中止履行后,对方在合理期限内未恢复履行能力且未提供适当担保的,视为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中止履行的一方可以...
最高院:债务履行期届满后达成以物抵债协议的性质与法律后果
第一,履行期限届满后达成的以物抵债协议生效后,直至履行之前,旧债务和新债务处于衔接并存的状态。新债是履行旧债的途径,而非直接替代旧债,新债履行完毕前旧债仍然存续。第二,债务人或第三人履行以物抵债协议后,因债务人或第三人向债权人履行了替代性他种给付,旧债务消灭。旧债消灭的时点,应与新债履行完毕相...
预期违约,可以解除合同吗?_澎湃号·政务_澎湃新闻-The Paper
预期违约又称先期违约,是指合同当事人在合同有效成立之后,履行期限届满之前的期限内,没有合同约定或者法律规定的理由,表示将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其行为表明在履行期限届满后将不可能履行合同的行为。预期违约表现为未来不履行义务,而非对合同义务的现实违反,故所侵害的是合同相对方的期待债权。基本案情2021年6月28日...
最高人民法院:经济合同解除权行使期限
02、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03、第五百六十四条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解除权行使期限,期限届满当事人不行使的,该权利消灭。法律没有规定或者当事人没有约定解除权行使期限,自解除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解除事由之日起一年内不行使,...
合同编通则解释涉第三人规定梳理与解读
民法典施行后,无论履行期届满之前还是之后的以物抵债协议都不能依据禁止流质而判定无效,当事人在债务履行期限届满后达成的以物抵债协议的效力不应被否定。而从清偿行为说的视角将代物清偿协议理解为诺成性合同,是比较符合当事人真实意思表示的做法。解释本条第1款即明确了代物清偿协议的诺成性。同时,该条第2款...
以案释法|申请执行也会“过期”!是否过期,过期了又该怎么办?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执行程序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一条,生效法律文书规定债务人负有不作为义务的,申请执行时效期间从债务人违反不作为义务之日起计算(www.e993.com)2024年10月17日。上述案例中,生效法律文书确定小黄具有分期履行的义务,申请执行的期间即从最后一期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
【普法讲堂】50个法律常识,建议收藏!
三年,法律另有规定除外。最长保护期限为自权利受到侵害之日起二十年;特殊情况的,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17、对于分期履行的债务,诉讼时效从什么时候开始计算?自最后一期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18、法院可以主动适用诉讼时效处理当事人的诉讼请求吗?
欠钱超过3年就不用还了?法院:借款到期后满3年,都没被催还钱,可以...
就借款而言,从双方约定的借款到期之日开始计算,如果双方约定分期还款的,则从最后一期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开始计算。假设2018年1月2日老张向王大爷借了2万元,老张承诺两年还清,则借款到期日为2020年1月1日,那么诉讼时效则从2020年1月2日开始计算。如果王大爷直到2023年1月1日之前,都没有向老张催讨要求还款的话,那么...
中航京能光伏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更新的招募说明书(2023年...
此外,在基金合同期限届满之前,如基金所持有的基础设施项目资产由于国补到期的原因收益大幅下降,导致基金“任一年度(指完整国补收入最后一年之后的任一年度,下同)营业收入”较“基金享有完整国补收入最后一年(完整国补收入最后一年,指基金根据法律法规现持有的应当享有国补收入的全部基础设施项目,全部月份均享有国补收入...
广东东鹏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东减持计划期限届满暨实施...
截至2024年9月5日,公司股东HSGGrowthIHoldcoB,Ltd.、北京红杉坤德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上海喆德投资中心(有限合伙)的减持计划实施期限已届满,在减持计划实施期间,两股东均未减持公司股份。广东东鹏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5月15日披露了《关于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