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外情恋人之间转账,是赠与还是借款?
双方举示的2015年至2022年期间的双方往来转账,时间跨度长、笔数众多、金额大小不一,且其中存在520、1314、1314.52等具有特殊含义的金额。葛军主张系借款,应承担举证证明双方有借款合意的责任,但葛军未举示证据证明方婷有向其借款的意思表示,且方婷不予认可,故葛军应承担举证不能的不利后果,遂判决驳回了葛军的诉讼请求...
53岁男人给婚外女人转账1314.52,妻子面前为省下10元却研究半天
孙晓茹在戴国华的转账记录里,赫然发现了他给一个叫张见萍的女??人转去了1314.52元,转账日期是某年的2月14日。而且在那年的每个重大节日,春节除夕、情人节、5月20日以及其他日子里不断给那个女人转钱。从几百到几千。孙晓茹忍受着巨大的屈辱,她明显感觉自己的嘴唇被自己咬得有些微微疼痛。她努力回忆那些...
婚前转账,离婚时可否要求返还?
按照日常生活规律,男女双方在恋爱期间的小额财物赠与或者日常的消费支出,如购买衣物,日常生活消费,特殊节日给付的财物,“520”“1314”等有特殊含义的转账金额以及符合当事人收入水平的小额转账等,应当认为是维系双方感情的必要支出或双方的共同消费,一般认定为情侣之间的赠与。但对于恋爱期间的大额转账,应考虑转账行为的...
家族财富管理师|婚前含有特殊含义的转账,离婚时可否要求返还?
这些转账金额多具有特殊含义,如“520元、1520元、1314.52元、20205.20元、520.20元”等。杨女士承认收到了这些款项,但她坚称这些钱并非借款,而是林先生用于购买戒指、支付房租等用途的,同时她也曾向林先生转过账。2、法院裁判婚姻关系的稳定与和谐是建立在深厚的夫妻感情基础之上的。从林先生和杨女士向法院提供的证...
赠与还是借款?婚外情恋人之间主张借贷关系应如何认定?
原、被告举示的2015年至2022年期间的双方往来转账,时间跨度长,笔数众多,金额大小不一,且其中存在520、1314、1314.52等具有特殊含义的金额。原告葛某主张系借款,应承担举证证明双方有借款合意的责任,现葛某未举示证据证明方某有向其借款的意思表示,且方某不予认可,应承担举证不能的不利后果,遂判决驳回了原告葛某...
每日分享|微信转账999元和1000元有什么区别?
而对于1314元、520元及999元等含有特殊数额和含义的微信红包或者转账,如果发红包一方不能证明双方之间存在借款合意,法院可能认为其具有特殊含义,属于自愿赠与(www.e993.com)2024年11月14日。给“妹妹”微信转账共计27820元,男方主张为借款,女方主张为赠与原告:陈克亭。被告:陈海燕。原告陈克亭向法院起诉,称其与陈海燕于2016年9月在酷狗音乐网相识...
男子恋爱时转账4万多元 分手后打官司要讨回来 法院判决示爱款不退...
双方在恋爱期间均有缔结婚姻的意愿,周先生先后通过手机向徐女士转账4万余元,在徐女士生日时,周先生还通过手机分别转账1314.52元、5200元。此外,周先生多次为徐女士购置手机、首饰等物品。因聚少离多,且周先生未向女方告知已离异并育有一子的事实,双方结束恋爱关系。
“恋爱转账”,分手后能否要回?
其中,周先生在徐女士过生日时向其转账的款项1314.52元及5200元应视为周先生向徐女士表达爱意的具有特殊意义数额的款项,认定为赠与行为,因此周先生要求徐女士返还相应款项的请求不予支持。因周先生向徐女士隐瞒了已离异并育有一子的事实,徐女士为此提出分手,周先生对此存在过错,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分手后男子要求女方退还恋爱期间8万转账,法院这样判...
还就一种就是按照《民法典》六百六十一条规定属于附义务的赠与,本案中王某以结婚为目的,转给李某的10000元、5000元等大额转账,对于该种赠与一方提出分手或结婚目的不能达到的情况下,接受赠与的一方应当予以返还。故法院认定“520元”、“1314元”等转账女方无需归还,其余8万元女方需要归还。对于该新闻,除了从...
分手后,恋爱期间转账的钱款还能要回来吗?法官来告诉你……
恋爱期间,张某通过微信、支付宝向王某支付了几十笔款项,累计53495.04元,单笔金额10元至5200元不等,其中也有520元、1314.52元等具有特殊意思的款项;王某通过微信、支付宝的方式也向张某支付了多笔款项,累计6797元,另在双方共同生活期间,张某支出了日常生活开支1839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