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参与公司经营的股东到底要不要承担清算责任? | 法护营商小剧场
如果清算义务人未在法定期限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导致公司财产财产流失、损毁或灭失,债权人可以在其损失范围内要求清算义务人承担赔偿责任。如果清算义务人怠于履行义务,导致公司主要财产、账册、重要文件等灭失,无法清算,债权人有权主张其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二)未参与实际经营小股东的清算义务认定司法实践...
新公司法下董事如何防范和规避清算责任风险
原则上应当根据公司解散事由发生当时的法律来确定清算责任主体及其法律责任,即:有限公司的清算责任主体为公司股东,股份公司的清算责任主体为公司董事和控股股东;如前述清算责任主体未在法定期限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导致公司财产贬值、流失、毁损或者灭失的,其应在造成损失范围内对公司债务向公司债权人承担赔偿...
和与合党鹏:债权人起诉股东承担连带责任的诉讼时效实务问题探析...
如因股东未履行该义务导致公司无法进行清算,进而产生股东责任,侵害了公司债权人的利益,公司债权人据此主张民事赔偿责任的,本质上属于侵权民事责任。债权人基于此提出的股东承担连带清偿责任的诉讼,应当适用诉讼时效制度,即自债权人知道或应该知道股东未依法履行清算义务,损害了债权人利益时起算诉讼时效。本案中,陈秋宽依据...
南京中院|新《公司法》实施要点问答66条
63、清算组不履职或不适当履职应承担何种责任?64、新《公司法》施行后,向法院申请强制清算的主体有哪些变化?65、新《公司法》施行后,适用简易注销的条件及其责任是什么?第一章公司设立与登记制度1、公司设立时,发起人是否必须订立公司设立协议?公司设立协议是在公司设立过程中由发起人订立的关于公司设立事项...
《新〈公司法〉实施要点问答66条》之六:公司解算与清算制度篇
清算义务人未及时履行清算义务,给公司或者债权人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第一百八十三条公司因本法第一百八十条第(一)项、第(二)项、第(四)项、第(五)项规定而解散的,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组由董事或者股东大会确定...
刘贵祥:关于新公司法适用中的若干问题(下)
关于公司清算,新公司法作了较大调整,应准确理解和适用关于清算义务人、利害关系人的范围以及清算义务人责任和清算组成员责任等规定;在公司陷入僵局时,人民法院强制解散公司应持慎重态度,尽量以调解方式支持当事人以更为妥当的方式解决分歧(www.e993.com)2024年10月21日。关键词新公司法;溯及力;出资责任;股权代持;股权转让;董事对第三人责任;...
新公司法下公司章程可以自由约定的事项
无论有限责任公司,还是股份有限公司,其股东会行使的职权包括:①选举和更换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②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③审议批准监事会的报告;④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⑤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⑥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⑦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
全国法院:关于不当得利纠纷的53条裁判规则
从举证责任角度分析,对得利没有合法依据的举证,系对消极事实的证明;权利主张人(原告)对于消极事实通常无法直接予以证明,而需要从相关事实中予以推导判断。这其中,得利被主张人(被告)对消极事实的抗辩,则会成为认定消极事实主张是否成立的直接证据。Ⅲ、根据《民事诉讼法解释》第九十条规定的精神,对于被告取得诉争款项...
“与公司有关的纠纷”办理指引之二|公司证照返还纠纷
公司进入强制清算程序或破产清算程序后,清算组或管理人履行工作职责需管理和使用公司证照,公司证照亦是公司财产的一部分,清算组或管理人有权收回。此外,根据《公司法解释二》第十条等规定,公司进入强制清算程序或破产清算程序后,应由公司作为原告提起诉讼,清算组负责人或管理人负责人作为诉讼代表人代表公司参加诉讼。
凯撒同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资金占用解决方案及重整进展的公告
近期,三亚中院裁定受理对凯撒旅业及公司子公司凯撒晟和、凯撒体坛、新华航食、北京凯撒、同盛旅行社、易食控股共7家公司的重整申请,并指定凯撒同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清算组担任管理人。三、风险提示(一)因公司2022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为-90,485.59万元,且2022年度的财务会计报表被出具无法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