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易购子公司成功转让天天快递股权及债权
关注财中社10月21日电ST易购(002024)发布公告,宣布其子公司江苏苏宁物流已完成对天天快递的股权及相关债权的转让。该转让经过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会议分别于2024年8月26日和2024年9月13日召开。近期,江苏苏宁物流收到市场监督管理局的工商变更登记结果,确认其不再持有天天快递的股权,相关工商变更登记...
“接盘”快递驿站后反悔 诉请法院解除协议被驳回
原、被告并非以个人名义对外从事快递业务,而是为适应快递业务发展而形成的已经取得快递经营权的企业内部承包主体间的转让合同关系,仅涉及快递末端网点负责人变更的行政备案问题,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第五十一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以案说法】“接盘”快递驿站后反悔,听法官说“合同效力”
原告在支付转让费后仍然以某公司名义对外从事快递业务,相关派单费仍由某公司发放,原、被告并非以个人名义对外从事快递业务,而是为适应快递业务发展而形成的已经取得快递经营权的企业内部承包主体间的转让合同关系,仅涉及快递末端网点负责人变更的行政备案问题,不属于邮政法第五十一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
苏宁易购剥离天天快递资产:曾斥资30亿收购,后者已停止运营
据介绍,2016年12月30日,苏宁易购子公司江苏苏宁物流有限公司(简称“江苏苏宁物流”)与天天快递有限公司(简称“天天快递”)自然人股东何文孝、张鸿涛、陈燕平、徐建国、陈东以及通过前述股东代持的实际股东奚春阳、陈向阳(合称“转让方”)签署《关于收购天天快递有限公司70%股权之股权转让协议》,各方确认天天快递100%股...
此类项目中标后,转让分包无效
此类项目中标后,转让分包无效案件快递某水处理厂“10万吨/日扩建工程”由某行政审批局批准建设,项目全部由国有资金出资。2018年7月,上述工程的《招标公告》明确“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或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2018年9月,A公司填写了案涉工程的招标文件,...
民法典宣传月| 50个问答看《民法典》如何守护你一生
6、网购商品用快递送达,商品在快递途中、签收之前毁损的风险谁承担?答:卖家(www.e993.com)2024年11月14日。《民法典》第五百一十二条规定,通过互联网等信息网络订立的电子合同的标的为交付商品并采用快递物流方式交付的,收货人的签收时间为交付时间。第六百零四条规定,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在标的物交付之前由出卖人承担,交付之后由买受人承...
岳业鹏|25道民法案例分析题汇总(全)
合同签订后,甲向乙、丙发出债权转让通知书,乙收到后明确表示不同意,丙则未置可否。请根据上述案情,回答下列问题并说明理由:(1)甲与乙之间的借款合同何时生效?(2)丙的担保属于何种保证方式?对甲多借给乙的20万元,丙是否应承担保证责任?(3)甲与丁之间的债权转让合同是否因乙不同意而无效?(2015-60,非/案例...
没办“快递许可证”,“驿站”转让合同可否解除?|小案大民生
法院经审理认为原、被告签订的《快递网点转让合同》系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并未违反相关法律的规定,并且已经品牌快递公司备案认可,双方均应恪守履行。现原告已将该快递网点转让给被告刘某,被告刘某支付订金后,该快递网点由被告刘某控制并以商务公司名义自主运营,应认为双方当事人之间转让行为已履行完毕,合同目的已经实现。
案说民法典丨接手快递驿站才一天发现生意太好身体“吃不消”,能...
法院经审理查明,认为原、被告签订的《快递驿站转让协议书》系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合法有效,双方均应按照约定履行各自的义务。原告已按照合同约定支付相应更名费用,快递驿站的承包人已由原告更名为被告。至此,原告基于案涉转让协议书所确定的义务已全部履行完毕,被告应按照约定继续履行合同,并向原告支付剩余转让费。
45亿巨额再融资“前夜”,圆通速递实控人向“阿里系”转让股权
对于为何要向阿里网络转让股权,圆通速递的解释是:“为进一步强化上市公司与阿里巴巴集团之间的资本合作纽带,促进双方共同推进快递物流、航空货运、国际网络及供应链、数字化技术等的协同合作和优势互补,增强双方全球化综合服务能力。”根据圆通速递2020年半年报显示,杭州阿里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下称阿里创投)持有其3.13亿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