缴费提醒,事关社保!
点击社保费申报——单位社保费——单位社保费申报,进入社保费数据确认及申报环节。系统默认出现全部未申报的预处理信息,含本次上下限调整产生的2024年1-9月补差数据,用人单位可选择费款所属期对指定月份数据进行核实。通过点击缴费人数栏目中的数字,可查看职工个人明细预处理数据,如下图所示:04社保费申报及缴费...
税务局紧急通知!9月30日前,企业务必完成这件事!否则后果自负!
1、进入申报界面是默认为补录式申报2、确认数据预填是否正确其中“上年实际安排残疾人就业人数”数据来源于税务机关从残联获取的缴费人“安置残疾人数”(不可自行修改),请于每年3月1日至10月31日期间向残联申报上一年安置残疾人就业人数;“上年在职职工工资总额”、“上年在职职工人数”的预填数据取自对应属期上一...
9月申报方式大改,纳税期限调整!税局正式通知!
自2024年起,将我省用人单位残保金申报缴纳期限统一调整为按年申报缴纳。为配合全国残疾人按比例就业情况联网认证审核时间和统计部门公布社会平均工资时间,将残保金征期定为每年6月1日至11月30日,用人单位在此期间一次性申报缴纳本年度残保金。我省残疾人按比例就业情况联网认证审核集中办理时间为每年3月1日至5月31...
乌兰察布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缴费工资申报工作通告!
用人单位以申报当月在职职工为对象,缴费工资以职工本人2023年7月-2024年6月的月平均工资作为申报2024业务年度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缴费工资的依据。2024年7月及以后新入职人员,以起薪月工资作为申报2024业务年度的缴费工资。职工缴费工资按照《国家统计局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国家统计局令〔1990〕1号)、《关于规范社...
重要通知!本月起竹山人职工医保有新变化!
工资申报2024年7月1日以前,已向医保经办机构申报职工缴费工资的参保单位,无需重新申报;未申报基数的用人单位,须向税务部门申报缴费工资。2024年7月1日以后,用人单位在医保经办机构办理新增职工参保登记后,需在参保当月通过税务部门线上线下渠道申报新增职工的缴费工资。
2024年度青岛市企业职工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申报工作启动
灵活就业人员应在每年1月1日至19日,在社平工资的60%—300%之间自行选择适当的缴费基数,并通过我市税务部门提供的渠道进行申报(www.e993.com)2024年10月25日。未在规定的时间内申报当年度缴费基数的,将延用上一年使用的缴费基数,并按规定进行保底封顶调整。年度中若确需修改缴费基数,灵活就业人员应在每月19日前办理当月及之后月份的缴费基数...
事关社保缴费基数,北京发布用人单位和灵活就业人员申报通知
三、用人单位以职工2023年度(自然年度)月平均工资作为申报2024年度社会保险费缴费工资的依据。用人单位应当如实申报职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工资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工资一致,无需单独申报。四、用人单位在6月10日至6月30日、7月1日至7月14日、7月15日至7月25日期间向税务部门...
定了!6月征期延长!税局刚刚通知!6月30日前,这三项申报必须完成...
(三)申报口径:用人单位以申报当月在职职工为对象,缴费工资(保留到整数)以职工本人2023年度的月平均工资作为申报2024缴费年度社保费缴费工资的依据。2024年新入职人员,以起薪月工资作为申报2024缴费年度的缴费工资。职工缴费工资按照《国家统计局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国家统计局〔1990〕1号令)、《关于规范社会保险缴...
优化调整社会保险费申报缴纳流程可视答疑(第一期)留言问题集锦
答:(1)缴费工资申报和社保费日常申报:只显示本地电脑客户端的申报记录。(2)社保费缴费记录可通过费款缴纳-缴费记录模块点击同步按钮进行查询。7.缴费是聚合码缴费,是否直接扫码缴费?是否支持微信支付?答:是的,电子税务局可以使用聚合扫码支付,聚合扫码支付是将微信支付、支付宝支付和云支付三种支付...
税务局最新通知:即日起,2024年五险一金合并申报正式开始!
ps:还未完成申报的企业抓紧啦~二、申报对象申报对象为所有有参保职工的用人单位。三、申报内容用人单位需要申报的是职工上一自然年度(本次为2023年1月1日-12月31日)的月平均工资。四、申报方式线上申报:社保费管理客户端:选择“缴费工资申报”中的“年度缴费工资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