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增加或改正优先权制度介绍
专利法实施细则第三十七条规定,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申请人要求了优先权的,可以自优先权日起16个月内或者自申请日起4个月内,请求在请求书中增加或者改正优先权要求。请求增加或改正优先权的,需要提交哪些文件?申请人请求增加或者改正优先权要求的,应当在优先权日起16个月内或者自申请日起4个月内,提交增加或者改正优...
专利转让协议中的“division”是什么意思?
本协议条款中的合同产权系指附件“A产权”中载明的专利申请和专利(包括共有专利),包括所有相关专利、专利申请、分案、分案申请、重新颁证专利、延续案和其他与前述专利和专利申请享有同等优先权的产权和产权申请。
康信视点 | 新版专利法实施细则中,关于优先权相关规定的总结
根据专利法实施细则(2010版)第六条明确规定,请求恢复的权利不适用专利法第二十九条规定的期限,即申请人若是在超出优先权的规定期限提交在后专利申请的,则不能再享有优先权。而本次修改规定,对于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申请,若超出了优先权规定期限,有正当理由的,自优先权期限届满之日起2个月内,可以通过请求恢复优先权...
浅谈《专利法实施细则》涉及本国优先权规则变化及影响
2020年修正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以下简称新《专利法》)引入了外观设计本国优先权制度,并对优先权文件副本提交期限的相关规定进行了适当调整。为在审查实践层面保障对新《专利法》的贯彻落实,《专利法实施细则》及《专利审查指南》也正处在修改过程中,目前已形成《专利法实施细则修改建议(征求意见稿)》和《专...
关于发明或实用新型优先权的常见问题解答
答:申请人要求以其在先提出的国际申请为基础享有优先权的,这种优先权是外国优先权。申请人要求这种优先权应当符合专利法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专利法实施细则第三十四条、第三十六条、第三十七条、第三十八条、第一百一十条、第一百二十八条以及巴黎公约的有关规定。
优先权问题
根据专利法第二十九条之规定,申请人自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外国第一次提出专利申请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或者自外观设计在外国第一次提出专利申请之日起六个月内,又在中国就相同主题提出专利申请的,依照该外国同中国签订的协议或者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或者依照相互承认优先权的原则,可以享有优先权(www.e993.com)2024年11月22日。申请人自发明或者实用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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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6.1根据专利法实施细则第六条的恢复视为未要求优先权并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申请人可以根据专利法实施细则第六条的规定请求恢复要求优先权的权利:(1)由于未在指定期限内答复办理手续补正通知书导致视为未要求优先权。(2)要求优先权声明中至少一项内容填写正确,但未在规定的期限内提交在先申请文件副本或者...
专利优先权“相同主题”判断标准的变化发展
在《中国专利法详解》中也提出采用“新颖性”标准判断优先权是否成立,具体而言就是在判断优先权要求是否成立时,可以将首次申请看做一份对比文献,用它来判断在后申请的各项权利要求是否具备新颖性,如果判断的结果认为在后申请的某项权利要求不具备新颖性,则该项权利要求能够享受优先权;如果具备新颖性,则该项权利要求...
国务院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则》的决定
第四款中的“专利法第二十四条第(三)项”修改为“专利法第二十四条第(一)项或者第(四)项”。十五、将第三十二条改为第三十五条,修改为:“申请人在一件专利申请中,可以要求一项或者多项优先权;要求多项优先权的,该申请的优先权期限从最早的优先权日起计算。“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申请人要求本国优先权,在...
新修改的专利法实施细则明年1月20日起施行
一是优化了专利申请制度。新增了优先权恢复、增加和改正制度,放宽优先权手续和申请程序要求,为国内外用户提供更好的服务。此外,在原有新颖性宽限期适用情形的基础上,放宽了对专利法第二十四条有关“规定的学术会议或者技术会议”的适用范围,并且进一步减轻申请人提交证明材料的相应负担,鼓励创新主体积极参与国际学术交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