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住宅和集体住所的区别是什么?
性质差异普通住宅通常指的是个人或家庭拥有产权的独立住宅,如公寓、别墅等。这类住宅的产权清晰,业主享有完全的使用权和处置权。而集体住所,如宿舍、公寓式酒店等,通常是由单位或机构统一管理,居住者多为临时或短期居住,不拥有产权,仅享有使用权。管理差异普通住宅的管理多由业主自行负责或委托物业管理公司进行,管...
李凤章:论“村集体”的主体性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草案)》(以下简称《草案》)正在征求意见,其中核心问题就是集体经济组织的法律性质和地位,而这取决于对农民集体本身的认识。《草案》第2条在界定集体经济组织的概念时,强调所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是指以土地集体所有为基础,依法代表成员集体行使所有权,实行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双层...
普法微课堂|扫黑除恶宣传篇|犯罪|涉黑|黑社会|黑恶势力|矿产资源...
“黑”是指黑社会性质的组织;“恶”是指恶势力。十七、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督导“六个围绕、六个重点督导”中“六个围绕”指什么?围绕政治站位、围绕依法严惩、围绕综合治理、围绕深挖彻查、围绕组织建设、围绕组织领导。十八、纪检监察机构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的职责定位是什么?立足监督执纪问责的职责定位,...
只留清气满乾坤——王现敏案二审辩护意见
这恰恰是违法的,对公权力而言,不光要考虑行为的性质,还要考虑程序的合法。4、根据最新的工商查询,都阳公司已经被吊销,但工商信息上的受益所有人仍然是秦某阳一审判决认定,都阳公司被王现勇实际控制,这样的认定是大错特错的,王现勇不是股东,不是法定代表人,他凭什么控制都阳公司呢,又能通过什么方式把都阳公司...
朝鲜驻华使馆向本网独家发布朝鲜人权报告
这种见解可分为两种,一种是认为人权是个人的权利和认为体集的权利,另一种是认为人权具有阶级性质和认为人权是超阶级的。就人权是个人的权利还是集体的权利这一问题而言,个人的权利是集体的一个成员的权利。离开社会集体的孤立的个人的权利是不可存在的。人民群众是要求摆脱自然和社会的一切束缚,过上自主的和创造...
上海律协最新发布:(试行)律师代理女职工权益保护业务操作指引
由此可知,女职工所从从事岗位之性质并不以该职务名称或女职工自认所确定的,而是主要取决于用人单位的规定,属于企业用工自主管理权范畴(www.e993.com)2024年9月20日。如果用人单位没有相关规定的,则裁审部门将根据女员工所从事的工作岗位、工作内容、是否有下属等因素综合判决是否属于管理岗位或专业技术岗位。
周其仁:大幅降低体制成本是中国奇迹的奥秘
从现象上看,不只是“肥缺部门”和大型国企官员成批出现贪腐,而且在公认的清水衙门——包括统计局、文化单位、科研机构和大学——也出现严重的权力腐败。在腐败蔓延的逻辑支配下,腐败超越个别官员道德失范范畴,呈现出成体系、制度化的恶性态势。这一步的经济含义是,腐败占用的资源越多,用于服务生产性活动的资源就越少...
为什么现在单位里的风气变了,退休的人,大多都是悄无声息的离开
单位性质的改变突然割断了员工与单位的联系。过去员工视单位如家,把个人前途与集体利益捆绑;现在员工只想打工挣钱养家,与单位毫无瓜葛。这导致了员工间关系的变迁,过去员工存在利益共同体,会团结协作;现在大家互不相识,只求个人生存。我表哥说他们公司激烈内斗,同事间互相挖坑,生存竞争异常激烈。
《民法典》之农村常见法律知识100问
宅基地的土地性质是什么?宅基地是指农村的农户或个人用作住宅基地而占有、使用本集体所有的土地。我国《宪法》第十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九条对宅基地的性质做了一致的规定,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因此...
王德福著《中国式社区》:从社区小事洞察社会巨变
“自然”的意思是社会客观存在,“自然社区”与“自然村”的说法类似,但又与其存在根本差别。中国式社区是集合建筑+围合空间+高密度居住形成的大规模陌生人社群,其社会认同度和整合度都比较低,是一个社会成员连弱关系都远未广泛结成的基层社会实体,远远无法同自然村落建立在强关系整合基础上的成熟的熟人社会相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