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务指引| 医美机构如何有效避免“退一赔三”
医美机构被认定“退一赔三”的本质是行为被认定“欺诈”。2022年,最高院消费者权益保护典型案例中第一案例是:医美机构虚假宣传构成欺诈,适用《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5条惩罚性三倍赔偿。这是最高院第一次以经典案例方式明确,医美虚假宣传构成欺诈,适用退一赔三。《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关于“退一赔三”的规定...
虚假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5家培训机构被查处!
北京市市场监管局认为,中科耀华教育公司的行为违反《反不正当竞争法》相关的规定,依法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并罚款5万元的行政处罚。皓学通教育咨询(北京)有限公司违反《广告法》被罚款5万元经查,自2024年3月起,皓学通教育皓学通教育在某短视频APP上通过“雅姐留学规划”账号发布了300余条视频,内容包含“美国西北大学...
秦皇岛市教育局关于《校外教育培训机构日常监督管理办法》公开...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校外教育培训机构(以下简称培训机构),适用于在属地辖区内,经行政审批部门许可、注册登记,由国家机构以外的社会组织或自然人,利用非国家财政性经费,在秦皇岛市行政区域内面向社会开展的,以中小学生和3至6岁学龄前儿童为对象,实施语言能力、文化艺术、体育、科技、研学等有助于素质提升、个性发展的教...
多家教育培训机构被查处!涉及“中科耀华”“皓学通”等
北京市海淀区市场监管局依法对当事人涉案广告费用和无证开展学科培训获取的违法所得作合并处罚,决定处4倍罚款,责令立即停止发布涉案广告、停止未经审批擅自举办校外培训机构的违法行为,并退还所收费用。北京贝卓伦教育科技有限公司涉嫌虚假登记被罚款18万元经查,贝卓伦教育于2015年3月25日取得公司注册登记,但向登记机...
...岳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规范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管理的通知
市场监管部门:负责营利性培训机构的登记工作,发放营业执照;加强对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收费、广告、反垄断等方面监管工作;对营利性培训机构实施年度报告公示制度;会同教育等部门依法依规查处违法违规培训行为。三、严格审批标准设置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举办者资格、办学硬件、开办资金、从业人员等条件应达到《岳阳市...
中公教育“考不过包退”承诺难兑现!专家称涉嫌虚假宣传
专家称涉嫌虚假宣传近日内蒙古乌兰察布市消费者武女士向《中国消费者报》3??15消费者之声全媒体互动平台反映其与北京中公教育科技有限公司签订的培训服务协议有“笔试未通过即可退费”的约定但在笔试未通过该机构确认同意退费后却迟迟未收到退款
号称学后“月入过万”的副业培训,藏了多少猫腻?
一些受害学员告诉记者,引流网络平台事后往往以无法对培训内容负责为由“甩锅”。在中央财经大学法学院副教授王叶刚看来,明显带有虚假宣传、虚假培训嫌疑的培训广告、产品在平台上畅行无阻的原因,究其根本是信息发布者未遵守相关法律规定。王叶刚认为,厘清此类平台的法律责任,可以倒逼平台履行审核监督的安全保障义务。平台...
记者调查副业培训市场乱象:号称学后“月入过万”?有诈!
多位受访专家认为,高质量的职业技能培训值得肯定也很有价值,但该领域的乱象亟待治理,其中的关键和难点在于如何斩断不法机构利用知名网络平台进行引流的链条,厘清引流平台的法律责任,压实平台责任承担机制,同时,建议监管者用好用足法律赋予的市场准入、行政指导、行政监管和行政处罚等权限,遏制这类乱象。
各类校外培训违规行为如何处罚?来看资阳官方解读新规→→
全市各培训机构要严格执行收费公示制度,将培训内容、培训时长、收费标准、教师资质等信息提前向社会公开。畅通投诉举报渠道,鼓励社会各方参与监督。加强线上监测和线下巡查,依法查处不执行政府指导价收费,采取分解收费项目、重复收费、扩大收费范围、虚增培训时长等方式变相提高收费标准,虚假宣传,价格欺诈以及不按规定明码...
7月起,这些新规影响你我生活_腾讯新闻
一是细化和补充经营者义务相关规定。对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的保障消费者人身财产安全、缺陷产品处理、禁止虚假宣传、明码标价、使用格式条款、履行质量担保责任、消费者个人信息保护等义务作了细化规定。补充了经营者关于老年人、未成年人消费者权益保护相关义务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