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国际私法学会2013年学术年会会议简报第四期
2013年11月21日 - 中国法学会
是出口商提前获得货款的一种资金融通形式。属票据融资。从福费廷业务的基本内容,以及出口商与包买商是在信用证项下的款项得到承兑后签订福费廷协议的角度来看,包买商主要的审查义务在于审查已承兑汇票的真实性,而非信用证项下提单等单据的真实性。然而,这些观点是否正确,将在不断发展的中国信用证实践与司法实践中得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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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出口商提前获得货款的一种资金融通形式。属票据融资。从福费廷业务的基本内容,以及出口商与包买商是在信用证项下的款项得到承兑后签订福费廷协议的角度来看,包买商主要的审查义务在于审查已承兑汇票的真实性,而非信用证项下提单等单据的真实性。然而,这些观点是否正确,将在不断发展的中国信用证实践与司法实践中得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