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合同编通则司法解释的亮点与创新
在合同解释层面,私法自治要求合同解释服务于当事人真实意思的实现,这与法律解释不同。《合同编解释》第1条第2款规定了“共同真意优先”,即在合同词句的通常含义与当事人共同的实际理解不同时,应当以后者确定合同条款的含义。私法自治还要求依据当事人的真实意思确定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关系。《合同编解释》第14条第1...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可得利益损失的裁判观点(四)
该说认为,在合同因一方根本违约而解除未获履行的情况下,往往无法准确计算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利益,进而无法确定守约方的损失,故法院可以综合违约方因违约而获利、当事人各自的过错因素及当前经济形势等因素综合判断。这种方法是实践中法院在合同因一方违约而解除的情况下,计算可得利益损失所较多采用的方法。故考虑到本案...
最高人民法院发布民法典合同编通则司法解释相关典型案例
如果当事人存在明确的将来订立本约的意思,那么,即使预约的内容与本约已经十分接近,且通过合同解释,从预约中可以推导出本约的全部内容,也应当尊重当事人的意思表示,排除这种客观解释的可能性。不过,仅就案涉《购房协议书》而言,虽然其性质应为预约,但结合双方当事人在订立《购房协议书》之后的履行事实,实业公司与通讯...
合同编通则解释中“认定”类规定梳理与解读
当事人订立的认购书、订购书、预订书等已就合同标的、数量、价款或者报酬等主要内容达成合意,符合本解释第三条第一款规定的合同成立条件,未明确约定在将来一定期限内另行订立合同,或者虽然有约定但是当事人一方已实施履行行为且对方接受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本约合同成立。解读:预约合同与本约合同的区分:1.根据合同的文...
最高人民法院民二庭、研究室负责人就民法典合同编通则司法解释答...
在形式上不追求大而全,尽可能做到小而精。例如,预约合同是运用较多的一类特殊合同,虽然民法典吸收原《买卖合同司法解释》的规定,对预约合同的内涵和外延都作出了明确规定,但实践中的问题还是很多,涉及到预约合同的认定(包括预约和交易意向的区分、预约与本约的区分)、违反预约合同的认定以及违反预约合同的违约责任等。
聚合顺: 杭州聚合顺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
评级标准变化等因素,导致本可转债的信用评级降低,将会增大投资者的投资风险,对投资者的利益产生一定影响(www.e993.com)2024年9月15日。三、公司本次发行可转债的担保事项????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不提供担保。提请投资者注意若可转债存续期间出现对公司经营管理和偿债能力有重大负面影响的事件,本次可转债可能因未设...
杨立新:《合同编通则司法解释》完善我国合同法规则的重大进展
《合同编通则司法解释》依据《民法典》合同编通则规定的合同法的一般规则,结合司法实践经验和民法理论研究成果,对具体适用《民法典》合同编通则规定的规则作出了比较详尽的解释,完善了我国合同法的规则体系,对适用《民法典》合同编通则的规定具有重要指导作用,对我国民法理论研究也有重要价值。应当看到,民法典司法解释既...
...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合同编通则若干问题的解释
有证据证明当事人之间对合同条款有不同于词句的通常含义的其他共同理解,一方主张按照词句的通常含义理解合同条款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对合同条款有两种以上解释,可能影响该条款效力的,人民法院应当选择有利于该条款有效的解释;属于无偿合同的,应当选择对债务人负担较轻的解释。
浙江禾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拟协议转让股份暨...
(1)本协议签署后,任何一方在本协议项下作出的陈述、保证和承诺是不真实、不正确、或具有误导性的,或其未能按本协议的规定履行其承诺或义务,则构成对本协议的违反(该方为“违约方”)。违约方应赔偿因其违约而造成的对方的全部损失(包括守约方为实现权利支付的合理费用)。
最高法发布民法典合同编司法解释,今起施行
在形式上不追求大而全,尽可能做到小而精。例如,预约合同是运用较多的一类特殊合同,虽然民法典吸收原《买卖合同司法解释》的规定,对预约合同的内涵和外延都作出了明确规定,但实践中的问题还是很多,涉及到预约合同的认定(包括预约和交易意向的区分、预约与本约的区分)、违反预约合同的认定以及违反预约合同的违约责任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