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旭:论比例原则在备案审查中的展开 | 环球法律评论202404
但这个原则的含义却颇具争议,最初其含有在手段和目的之间进行成本与收益比较、综合权衡的意思,指尽可能用较小手段限制行政相对人的权利,但并不是特指“同样目的下选取最小伤害的手段”,因为“最小伤害的手段”也可能导致“目的实现的效用也是最小的”。直到20世纪30年代的行政立法中,将保护公民权利这个特定目确立为...
男子卖鹦鹉获刑5年 二审律师将无罪辩护
出售鹦鹉中含珍稀物种,法院认为驯养鹦鹉亦属“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律师称二审将作无罪辩护深圳男子王鹏贩卖自养鹦鹉,被当地法院以非法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一审判处有期徒刑5年一案,仍在引发舆论关注。一种声音认为,王鹏将两只属于受保护品种的鹦鹉出售,违法情形已经构成,其对相关规定的不熟悉,缺少违法性认识...
存在20多年的收容教育制度或将废止,听听基层民警怎么看?
收容教育的期限是六个月至二年,主要是对卖淫嫖娼人员集中进行法律教育和道德教育,组织参加生产劳动,以及进行性病检查、治疗。”在2005年新通过的《治安管理处罚法》第66条规定“卖淫、嫖娼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不过,收容教育制...
杨大民:草原上走出来的文艺范儿律师有一种什么情怀?
另一件事是演员黄某被收容教育一案。2014年6月7日,法学界准备在京都律师事务所召开关于收容教育制度的研讨会。会前,杨大民给田文昌发短信建议会议名称为“废止收容教育制度研讨会”,田文昌则回复说应改叫“收容教育制度之存废研讨会”。“田老师对我说:在收容教育制度没有正式废止之前,我们探讨的只能是存废之争...
刑法的10条潜规则,想不到!|刑期|刑法|潜规则|犯罪|盗窃|行贿_手机...
2、强奸是重罪,只要强行发生性关系或有其他违背妇女意志的行为而与其发生性关系,均应入罪,重者可获死刑;嫖娼是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最多治安拘留或收容教育。结论是:能够用钱搞定的事,是最安全的事。3、盗窃和抢劫同样是获取不法财物,但处罚明显不同,抢劫要重于盗窃。
铸公共卫生安全的法律重器
把办理代表议案建议与编制立座谈会上,全国人大代表,北京市法规划计划,制定修改法律更紧密律师协会会长高子程表示,扩大代表参地结合起来与立法工作,体现了全国人大常委会对2019年3月,在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期间,霍晓丽等全国人大代表提出议案,建议废止关于严禁卖淫嫖娼的决定中收容教育制度的有关内容....
铸公共卫生安全的法律重器
把办理代表议案建议与编制立座谈会上,全国人大代表,北京市法规划计划,制定修改法律更紧密律师协会会长高子程表示,扩大代表参地结合起来与立法工作,体现了全国人大常委会对2019年3月,在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期间,霍晓丽等全国人大代表提出议案,建议废止关于严禁卖淫嫖娼的决定中收容教育制度的有关内容....
“红灯区”里的性社会学
……我所见到过的所有“小姐”和“妈咪”,虽然都表示自己愿意离开性产业,但是却没有一个人认为自己有什么“前非”可以去“痛改”,也没有一个人自己现在做“小姐”就不是人,非得重新做起不可。因此,她们没有一个人相信什么“拯救”或者“收容教育”。
13岁少年烧伤女教师后被带回家 “低龄重罪”怎么破
“现在刑法规定,虽然对他不制裁,但不等于不处理,比如通过收容教育或送专门的管制学校等方式。”赵辉认为,由于预防未成年犯罪法缺少具体的帮教处罚措施,使得对未成年人犯罪的前期干预和矫正仍不足,“前期预防”还远远没做到位。“前期预防”还没做好,就盲目降低刑责年龄,解决不了问题,也颠倒了因果关系。
嫖宿幼女罪“污名”化幼女论质疑
教育。”第2款规定:“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卖淫、嫖娼人员,可以不予收容教育:(一)年龄不满十四周岁的;(二)患有性病以外其他急性传染病的;(三)怀孕或者哺乳本人所生一周岁以内婴儿的;(四)被拐骗、强迫卖淫的。”(40)按照这一规定,对于未满14周岁幼女卖淫的,“可以不予收容教育”,但是也有可能被政府“收容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