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合肥市住房公积金重大变化
正常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1年以内(含1年)、超过1年且在2年以内(含2年)的,缴存时间倍数分别由原来的10倍、15倍统一为15倍;正常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超过2年,缴存时间倍数为20倍。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合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办公室2024年10月23日《关于优化住房公积金政策的通知》政策解读一、缴存政策...
变动!上海市调整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比例以及月缴存额上下限
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是缴存基数分别乘以所在单位和职工本人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之和。补充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计算方法同上。月缴存额上下限(一)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上下限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为各7%的,对应的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上限为5168元。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为各7%的,对应的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下限为376元。(二)...
天津调整住房公积金缴存额!7月1日起施行!
自2024年7月1日起,全市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由2022年职工个人月均工资总额,调整为2023年职工个人月均工资总额。职工工资总额按照国家统计部门规定的工资总额计算口径核定。2024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最低不得低于2320元,最高不得超过27525元。单位在2024年1月至2024年6月期间新招用职工和新调入职工的住房公积金缴存基...
住房公积金最新调整政策!8月起全面实行!
职工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为职工月平均工资乘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单位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为职工月平均工资乘以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三、单位生产经营困难,可以申请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或者缓缴吗?可以,单位生产经营困难的,可以通过单位网上业务平台申请降低缴存比例至1%-4%,或申请缓缴住房公积金。审批同意后,有效...
@缴存单位,北京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申报常见问题解答来了
“年度缴存基数申报”也称“跨年清册核定”,是指在新的住房公积金年度(本年7月1日至次年6月30日),缴存单位按照上一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职工月平均工资,重新调整缴存比例及职工缴存基数。二、今年是否可以使用在税务申报的社会保险费缴费工资核定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
2024住房公积金年度缴存基数申报常见问题解答
“年度缴存基数申报”也称“跨年清册核定”,是指在新的住房公积金年度(本年7月1日至次年6月30日),缴存单位按照上一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职工月平均工资,重新调整缴存比例及职工缴存基数(www.e993.com)2024年11月8日。二、今年是否可以使用在税务申报的社会保险费缴费工资核定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
桂林市自愿缴存住房公积金知识问答
自愿缴存人员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为缴存基数乘以缴存比例,缴存基数按照其上一年度月平均收入计算,由自愿缴存人员个人申报,但不能低于桂林市最低工资标准;缴存比例按10%-24%由自愿缴存人员自行选择。缴存额上下限以公布的本市当年数据为准。五、办理自愿缴存需要自备什么材料?
7月起调整!事关你的公积金!
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月缴存基数×缴存比例×2。缴存比例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应不高于12%且不低于5%,缴存单位可以在该范围内自主确定缴存比例。同一单位职工的缴存比例应当一致,单位缴存比例和职工缴存比例应一致。单位缴存住房公积金确有困难的,经本单位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工会讨论通过,可申请降低缴存比例至5%以下或者...
事关北京公积金缴存基数申报!11问11答来了
“年度缴存基数申报”也称“跨年清册核定”,是指在新的住房公积金年度(本年7月1日至次年6月30日),缴存单位按照上一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职工月平均工资,重新调整缴存比例及职工缴存基数。二、今年是否可以使用在税务申报的社会保险费缴费工资核定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
北京住房公积金贷款执行新利率
????5月17日,中国人民银行发布《关于下调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的通知》,明确自2024年5月18日起,下调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0.25个百分点。5月18日,北京已开始执行新的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相关负责人表示,对于2024年5月18日前已发放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仍执行原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