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工业园区凌志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
(1)如本土地灭失,则买受人可以拒绝支付买卖价款。在这种情况下,买受人无需任何通知即可终止本合同。出卖人应将定金及其他已收取的款项无息退还买受人。(2)如本土地毁损,则损失由出卖人承担,买受人可以要求出卖人按毁损部分的比例减少买卖价款。减少金额由买卖双方协商确定。但是,买受人也可以要求出卖人修复毁损...
票据被拒付,法院帮维权
理由如下:买受人为支付价金而向出卖人出具承兑汇票,此时出卖人享有两种债权,即原债权和票据债权。当双方无意思表示或意思表示不明时,债权人应先行使票据债权即票据付款请求权。商业汇票的出具只是一种支付方式,故当票据付款请求权遭到拒绝,且债权人获有拒绝证书后,债权人即可选择行使原债权。但存在例外情形:双方如约...
以案说法--说说电子商业承兑汇票那些事儿
被告乙公司认为不应当支付利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第七十条第一款规定“持票人行使追索权,可以请求被追索人支付下列金额和费用:(一)被拒绝付款的汇票金额;(二)汇票金额自到期日或者提示付款日起至清偿日止,按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利率计算的利息;(三)取得有关拒绝证明和发出通知书的费用。”因此,利息应当...
【金“周”说法】票据被拒付,前手依据基础法律向持票人支付价款后...
见票即付的汇票、本票,自出票日起二年;(二)持票人对支票出票人的权利,自出票日起六个月;(三)持票人对前手的追索权,自被拒绝承兑或者被拒绝付款之日起六个月;(四)持票人对前手的再追索权,自清偿日或者被提起诉讼之日起三个月。票据的出票日、到期日由票据当事人依法确定。”本案中,济南某高温材料有限公...
关于票据纠纷的常见法律问题_澎湃号·政务_澎湃新闻-The Paper
则持票人的提示付款行为状态覆盖整个提示付款期,产生期内提示付款的法律效果,承兑人在提示付款期内未予应答,视为承兑人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予付款,构成实质上的拒付,持票人依法享有对所有前手的追索权;若承兑人收到付款提示后于票据到期日之前拒绝付款,则承兑人拒付的状态持续至提示付款期内,构成期内拒付,持票人亦...
以案释法:票据超期未承兑,还享有票据利益吗?
某建材经营部称是因为其法定代表人年龄较大,不了解电票在电票系统的兑付流程,导致汇票未能在承兑期限内提示付款(www.e993.com)2024年9月18日。于是,某建材经营部立即联系票据承兑人某银行要求兑付,但遭到某银行的拒绝,理由是票据已超过承兑期限。故某建材经营部将某银行起诉至法院。
干货:50个供应链票据行业专业术语,一看就懂
是指背书人对被背书人及其后手负有担保承兑和担保付款的责任,如果持票人请求承兑或请求付款遭到拒绝,就可以向背书人行使追索权。50个供应链票据行业专业术语30.票据追索权是指持票人在汇票到期不获付款或期前不获承兑或有其他法定原因时,在依法行使或保全了汇票权利后,向其前手请求偿还汇票金额、利息及其他法...
干货:票据追索及再追索权的17个要点,建议收藏
答:会。比如多次提示付款的,在前的提示付的信息可能会被覆盖,导致错误记载票据状态(“逾期提示付款遭拒付”)。票据状态不是判定持票人是否享有票据权利的唯一有效证据。3、电子商业承兑汇票票据状态记载错误怎么办?答:可以联系银行修改,或让银行出具相关证明,或提供相关证据证明票据状态记截错误。比如第一次的提示...
【“沂”案释法 小案大义】丧失票据追索权,还能把钱要回来吗?
原告某经贸公司背书受让电子银行承兑汇票一张,出票日期为2019年11月18日,出票人为某源能热电公司,收款人为某聚氨脂制品公司,承兑人为被告某银行,票据金额为5万元,汇票到期日为2020年5月18日。汇票背书连续,原告系汇票的最终合法持有人。原告向被告提示付款,被告以汇票已丧失票据权利,无法按照正常业务流程兑付为由,...
电子商业承兑汇票持票人于票据到期日前提示付款,是否具有法律效力?
A公司在电子商业承兑汇票到期日前通过电子商业承兑汇票系统提示付款,系统显示“提示付款待签收”,承兑人在整个提示付款期限内一直怠于应答,应视为期满拒绝付款。国家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并未禁止电子商业汇票的持票人于票据到期日前提示付款,故已经提示付款待签收的票据并不因票据到期或者期满而失效,A公司依法享有对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