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保纠纷】商品房买卖中,开发商阶段性连带保证责任的认定
再结合甲公司在办理商品房首次登记后已对张某尽到合理的通知义务,对某银行办理抵押登记不具有过错,故认定甲公司对张某的本案借款不再承担连带保证责任。特别提示阶段性担保是指在商品房预售买卖交易中,开发商为了促成交易,解决银行在放款日至取得房屋抵押权证期间无任何增信措施的问题,为购房人的借款向银行提供...
普法便利贴(二):连带责任与连带责任保证
连带责任保证:《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八十八条规定,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和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情形时,债权人可以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请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二、区别1、法律关系不同连带责...
一般保证与连带保证的不同
一般保证与连带保证都属于保证的具体形态,连带保证中保证人与债务人共同承担连带责任,因此在合同履行期限届满,债务人没有清偿主债务或发生当事人约定的情形时,债权人既可以要求债务人承担责任,也可以要求保证人承担责任,但在一般保证中,保证人享有先诉抗辩权,其在债权人就债务人的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有...
借款人逾期不还,作为担保人应承担连带保证责任还是一般保证责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担保制度的解释>第二十五条第二款“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了保证人在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或者未偿还债务时即承担保证责任、无条件承担保证责任等类似内容,不具有债务人应当先承担责任的意思表示的,人民法院应当将其认定为连带责任保证”。本案中被告刘某某在担保书中...
夫妻一方对外提供连带保证而另一方仅在保证合同的保证人配偶处...
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情形时,债权人可以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请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条夫妻一方因家庭日常生活需要而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对夫妻双方发生效力,但是夫妻一方与相对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连带责任保证中主债务诉讼时效中断的涉他效力
连带责任保证中主债务与连带保证债务的内外部法律关系指主债务人与连带保证人对外面向债权人时应承担的连带清偿关系以及主债务人与连带保证人在内的债务分担关系(www.e993.com)2024年11月8日。连带责任保证中主债务与保证债务在内外部法律关系上同连带债务既有相似又有差异,对其法律关系的分析有助于厘清连带保证人应承担的义务范围,构成探讨连带责任...
别弄错了!保证责任,其实比债务加入的责任更小、更安全
审查合同整体文义及第三人实际履行情况是否一致,若一致,则认定第三人仅作出连带责任保证的意思,不具有债务加入意思。阅读提示:在实践中,常存在以连带责任保证人的角色担保债权实现的第三人,但其在合同中的表述可能略有瑕疵,导致合同中同时出现“连带责任”、“连带责任保证”的措辞,一旦涉诉,各方当事人往往会就第...
部分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后,什么情况下可以向其他保证人追偿?
而保证人承担连带共同保证,指的是两个或多个保证人约定就向债权人承担的保证责任承担连带责任,是发生在保证人之间的法律关系。连带共同保证,对应的是连带按份保证。不要将保证人之间的连带共同保证与保证人向债权人承担的连带责任保证混淆。保证人之间承担连带共同保证时,保证人向债权人承担的保证责任,可能是一般...
法官说法| 以新贷还旧贷,保证人是否还需承担连带责任?
保证人是否还需承担连带责任?借新还旧,是指债权人与债务人在旧的贷款尚未清偿的情况下,再次签订贷款合同,以新贷出的款项清偿部分或全部旧的贷款。在新贷还旧贷的情况下,新的担保人是否还需承担连带保证责任?案件简介2017年10月,被告某公司因承建工程所需从原告某银行借款500万元,借款期限24个月,承担连...
...如借款人到期不还,我自愿承担担保责任”,是连带保证还是一般...
是否只要保证合同未出现“一般保证”或者“连带责任保证”的表述,就认定属于《民法典》第686条第2款规定的“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从而认定是一般保证?当然不是,只有在难以确定保证人的真实意思表示的情况下才能适用,如果可以通过意思表示解释规则,确定保证人是连带责任保证的,就不能简单地根据推定规则将其认定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