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房“养老”不是对以房养老的替代和否定|南方产业观
总的来说,“以房养老”和“房屋养老金(即为房养老)”是两种截然不同的制度,前者侧重于利用房产资源为老年人提供经济保障,后者则关注于房屋公共部位和公用设施设备的维护改造,故不能混为一谈。最近,住建部领导再次高调提及“房屋养老金”制度,表明政府对于房屋养老金制度的重视程度不断提高,未来将有更多城市...
揭开上海福一“以房养老”骗局
王玉臣律师表示,该养老机构在未经相关主管部门批准的情况下,向不特定的老年群体变相以出售使用权的方式筹集资金,并承诺以高额的返还租金比例作为高额回报,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涉嫌非法集资。骗子往往利用老年人对生活质量追求以及对新鲜事物的信息差,以关爱老人之名,...
“以房养老”缘何叫好不叫座?
由于“以房养老”业务聚焦于增加养老金收入、终身领取以及居家养老三大养老核心需求,首先可以在盘活存量房产的基础上,改变许多老年人“房产富人、现金穷人”的状态,为老年人提供补充性养老金收入,并有效弥补养老金收支的缺口;与此同时,金融机构并不参与“以房养老”的房产增值收益分配,同时还负责“兜底”,由此将...
“以房养老”亟须疏通诸多堵点
简单讲,“以房养老”是指老年人将其房产抵押给保险公司、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继续拥有房屋占有、使用、收益和经抵押权人同意的处置权,并按照约定条件领取养老金直至身故。老人身故后,金融机构获得抵押房产处置权,处置所得将优先用于偿付养老金相关费用。符合“以房养老”的需求主体必须同时满足两个基本条件,一是实际...
养老投资?高额回报?当心非法集资
4.以宣称“以房养老”为名非法集资一些企业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打着“以房养老”的旗号,通过召开推介会、社区宣传等方式,诱使老年人签订“借贷”或者变相“借贷”“抵押”“担保”等相关协议,抵押房屋以获得出借资金,再将资金购买其“理财产品”并承诺给付高额利息等进行非法集资。
8年多才承保200余单 “以房养老”破局路在何方?
保险版“以房养老”,即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是一种将住房抵押与终身年金保险相结合的创新型商业养老保险业务(www.e993.com)2024年11月25日。为开创养老保障新途径,原中国保监会于2014年6月发布《关于开展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试点的指导意见》,正式启动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试点,试点城市包括北京、上海、广州以及武汉等4个城市...
沙银华专栏(第10期)??“提前消费型以房养病型”寿险,老龄社会因...
“以房养老保险”是一种将住房抵押与终身年金保险相结合的商业养老保险。该保险产品要求投保人(一般兼被保险人)将拥有的房产抵押给保险公司,被保险人可以继续拥有房屋占有、使用、收益和经抵押权人同意的处置权,同时被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按月或按年领取养老金直至身故。被保险人身故后,保险公司获得抵押房产处置...
养老金融项目套路多,北京通州法院以案说法解析典型骗局
“以房养老”,是指老年人将拥有产权的住房抵押给银行或保险公司等特定金融机构,将取得的贷款用于养老,老年人在世时拥有房屋居住权,去世后则将住房用于还贷,由金融机构对住房的剩余价值进行安排。这种模式本可作为促进解决养老问题的可行方式,然而,却被一些不法分子打着投资理财项目的旗号,对老年人实施欺诈,导致他们陷...
养老社区:打开地产业的创新之门
目前,对“以房养老”有刚需的人群多为空巢、孤寡和失独老人,以及名下有多套房产但养老金不多的老人(通常为拆迁户),这些人群对养老有迫切需求,但除了房产,其他收入有限。而这些人群属于小众群体,所以“以房养老”模式只能是针对极小众市场进行探索。养老社区融入保险公司生态圈...
法官教你识别养老金融套路
以房养老,是老年人将拥有产权的住房抵押给银行或保险公司等特定金融机构,将取得的贷款用于养老,老年人在世时拥有房屋居住权,去世后则将住房用于还贷,由金融机构对住房的剩余价值进行安排。这种模式本可作为促进解决养老问题的可行方式,然而,一些不法分子将其作为一项投资理财项目,打着“以房养老”的旗号,诱骗老年投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