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杨成|论基因信息的刑法保护
通过辨析侵犯基因信息行为所涉各罪的法益,应认为该行为不会构成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罪或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其可能成立的犯罪有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非法采集人类遗传资源罪和侵犯国家秘密、情报类犯罪等。刑法对基因信息的保护尚存在两方面不足,即规制侵犯基因信息行为的现有犯罪成立条件模糊、没有将部分涉基因...
推进中国刑法学自主知识体系构建
简单来讲,若查明民众对已经被犯罪化的某个边缘不法行为不具有刑罚报应心理需求,那么应当及时通过修法活动废除相应罪名。关于“轻罪犯罪记录的附条件封存”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博士研究生赵雪松认为,我国当代犯罪记录制度在整体上呈现出“过度强调安全与秩序,过于忽视犯罪人权利保护”的畸形状态,具体表现就是犯罪记录查询无限...
法律说吧丨新公司法、刑法修订背景下民营企业新生刑事风险分析
随着我国经济结构的不断优化,第三产业(服务业)的占比不断上升,服务类交易愈发常见。“为了严密法网,将接受、提供服务纳入本罪的规制范围是十分必要的。”刑法修正案(十二)明确,与亲友公司开展的交易,无论是采购商品还是接受、提供服务,都可构成本罪。按照修正后的规定,对象从“商品”扩大到了“商品+服务”...
张梦玥|盗取土行为的刑法规制
行为上,盗窃罪表现为窃取他人财物,在盗取土行为中,行为人排除他人对财物的占有而将其转移给自己或第三人,既在客观上与盗窃罪的行为方式一致,主观要素上也符合盗窃罪的非法占有目的。但是,也有论者认为,正如本质上是盗窃行为的非法采矿被国家特别规制为非法采矿罪;盗取土行为的对象不同于一般盗窃罪中的公私财物,...
关于“薅羊毛”行为的刑法定性分析
从主观故意角度来说,本案的犯罪嫌疑人主观上已经具备通过规避商场停车费而非法获利的主观故意。因此涉案公司员工的行为系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新用户的身份,骗取积分进而使用该积分骗取停车费的行为,应当认定为诈骗罪。二、“薅羊毛”行为入罪分析在讨论“薅羊毛”行为刑法定性问题之前,首先要明确的是,什么样的“...
...车浩、时延安、田宏杰等:利用银行系统漏洞获取财物行为的辨析
大体上来讲,我们现在必须承认财产犯罪的对象既包括物,也包括利益,也即有体物和无形物,现在已不可能报守着德日刑法学中的教条,即认为盗窃罪的对象只能限于有体物(www.e993.com)2024年11月27日。实际上近些年我们对于利益相关的财产犯罪已经没有适用上的障碍,但解释必须跟上,针对物的犯罪行为的结构和针对利益的犯罪行为的结构要有所区分,而不...
《刑法修正案(十二)》的修法重点
《刑法修正案(十二)》修法重点在于两大方面,一是明确民营企业内部腐败背信行为同样构成犯罪,二是调整行贿类犯罪刑罚结构并增设从重处罚情形。一、民营企业内部腐败背信行为同样构成犯罪《刑法修正案(十二)》在《刑法》第一百六十五条、第一百六十六条和第一百六十九条中各增加一款,将现行对“国有公司、企业”等相...
黎宏|论我国刑法中的背信犯罪
我国刑法中并没有像国外刑法一样规定普通背信罪。背信犯罪就是受托人违背信任,给委托人造成财产损害的行为。从背信犯罪的内部结构来看,其既不同于敲诈勒索罪和诈骗罪,也不同于侵占罪,其兼具侵占罪与毁坏财物罪的共同特征。我国刑法中的背信犯罪集中在妨害对公司、企业的管理秩序罪和破坏金融秩序罪之中,具有国外刑法...
坪山区检察院轻罪治理体系的方法论和路线图
坪山区检察院轻罪治理理念,正是强调综合治理效果,即不起诉决定是基于考察行为人是否自愿完成学法、悔罪、法益修复等相关内容的“项目”,以此充分体现治理的体系性,使不起诉决定既有坚实的治理效果基础,又能最大化预防新发违法犯罪。刑法是惩罚和教育紧密结合的法律,检察机关的不起诉活动也应该置于这样的体系、价值和目标...
前沿|陈兴良张明楷周光权对谈刑法典编纂
我国在1979年刑事立法过程中,并未有意识地使用法典的概念,也没有将法典化作为追求目标,但是,1979年《刑法》部分借鉴了国外刑法典制定的经验,在体例上分为总则编和分则编,总则规定抽象的基本概念和原则,指导分则的实施;分则规定具体犯罪及其处罚标准,这一编排结构在一定程度上体现了法典的体系化特征,可以说是按照法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