吕忠梅、孙佑海、王灿发、汪劲等:关于应如何实现环境法法典化的讨论
作者简介:吕忠梅,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十三届全国政协常委、社会和法制委员会驻会副主任,中国法学会副会长、中国法学会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会长。著有《环境法》《论公民环境权》《环境法新视野》等,在《中国社会科学》《中国法学》《法学研究》《东方法学》《法学论坛》《政法论丛》等学术期刊发表论文300...
吕忠梅 田时雨:环境法典编纂何以能——基于比较法的背景观察
作者简介:吕忠梅,清华大学法学院双聘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法学会副会长、中国法学会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负责人;田时雨,清华大学法学院博士后研究人员,法学博士。来源:北大法宝法学期刊库苏州大学学报(法学版)2021年第4期。因篇幅较长,已略去原文注释。内容提要:随着中国环境法典编纂提上日程,研究环境立法“何以成典...
两会面孔|吕忠梅:长江立法并非“头疼医头,脚疼医脚”
“两会”前,吕忠梅已向全国人大环资委提交了一份完整的《长江保护法草案(专家建议稿)》,这份建议稿以“生态修复优先、保障水安全、公平配置流域水资源、促进流域可持续发展”为立法原则,由“总则——流域监督管理体制——流域水安全保障——流域生态保护与修复——流域水污染防治——流域可持续开发与利用——流域执法...
吕忠梅:绿色发展理念在民法典编纂中的体现
一是与相关资源立法注意协调,除了建立国家自然资源所有权和使用权以外,需要建立公共公有物权利制度,在物权法当中的用益权部分,尤其是采矿权、取水权、捕捞权,不符合用益权的属性应该重新考虑,在这个部分动物保护问题,应该做出相关的规定,可以借鉴把动物作为特殊客体的做法加以规定。二是民法内部要进行协调,比如物权法当...
关于应如何实现环境法法典化的讨论
吕忠梅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十三届全国政协常委、社会和法制委员会驻会副主任,中国法学会副会长、中国法学会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会长。著有《环境法》《论公民环境权》《环境法新视野》等,在《中国社会科学》《中国法学》《法学研究》《东方法学》《法学论坛》《政法论丛》等学术期刊发表论文300余篇。
湖北省北京大学校友会名誉会长吕忠梅:为长江立良法
1998年,吕忠梅申报了一个长江流域水资源保护研究的课题,开始为这条母亲河的立法做调研工作,从巴山蜀水到荆楚大地,再到江南水乡,都留下了吕忠梅和团队的足迹(www.e993.com)2024年10月23日。吕忠梅:我们去跟水利部谈,特别希望通过水利部把这部法律推出来。当时水利部的同志就讲,现在为长江流域专门来制订一个条例时机不是太成熟,但是我们正好启动...
长江“药方” - 新京报官微
清华大学教授、十三届全国政协常委吕忠梅是制定长江法议案的最早提出者、立法研究者及积极推动者之一。吕忠梅从1996年开始进行长江流域水资源保护法律研究,2002年作为领衔30名人大代表提出“关于制定长江法的议案”。国际上,为流域立法已有先例。秦天宝介绍,此前已经有美国《水资源规划法》、澳大利亚《水法》和日本《水...
渝鄂皖苏沪五地联手,代表委员共话《长江保护法》
“为长江保护立法,让保护长江制度化和规范化,让保护长江有法可依。”早在2019年3月,全国人大代表、重庆市人民政府参事、西南大学资源环境学院教授谢德体就提交了相关建议,呼吁为长江保护立法。两年来,谢德体一直关注着长江经济带绿色发展和《长江保护法》立法工作。他表示,重庆在长江保护中发挥了积极作用。在接下来的...
【六·五环境日】最高法发布2019年度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典型案例
六、被告人罗圣桂、邱元妹、周应军非法捕捞水产品案七、被告人张久长非法采伐国家重点保护植物案八、被告人伍瑞华等15人盗伐林木、滥伐林木、故意毁坏财物、妨害作证、强迫交易案九、被告人彭建强、彭建平、吴文光非法采矿案十、被告单位福州市源顺石材有限公司、被告人黄恒游非法占用农用地案...
杨朝霞:论环境权的性质|物权|生命健康权|地役权|人格权_网易订阅
资源攫取权,是指通过开发利用自然资源而获取相应资源性产品的权利,如采矿权、取水权、采伐权、采摘权、狩猎权、捕捞权等,属于自然资源的消耗性利用。资源使用权,是指将自然资源作为载体或介质进行生产经营的权利,如土地使用权、养殖权、航运权、海域使用权等。排污权,是指利用自然要素的环境容量(源于自然要素的纳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