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市报道60分 | 开发景区“顺手”非法采矿 判刑!
蓟州区人民法院最终以非法采矿罪判处李某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蓟州区人民检察院在对李某提起刑事诉讼的同时,也向“魔鬼城”的三家直属行政机关,以及属地政府制发了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目前,属地政府已经对该点位采取围栏加警示等措施,并派专人每天巡查看护。相关职能部门也已经启动矿山生态修复工作。继续滑动看...
糊涂!吉安一男子为筹赌资,非法采矿2898.66吨被判刑!
违反矿产资源法的规定,采取破坏性的开采方法开采矿产资源,造成矿产资源严重破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矿产资源属于不可再生资源未经许可擅自采矿的行为属于违法违规行为切勿因一时贪念走上不归路来源:吉安市中级人民法院
以建养殖场为名非法采矿8000余吨!8人均被判刑,追缴违法所得137万...
综合考虑各被告人的量刑情节,判决如下:对主犯杨某、张某分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二年零六个月,并处罚金五万元;对从犯梁某、马某等6人分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零五个月至一年零十个月不等,并处罚金二万元至三万元不等。全案追缴违法所得137万余元,并对扣押磷矿依法没收。庭审中,8名被告人表示认罪认罚。法院表...
头条| 非法采矿损毁占用林地?判刑+罚款!
一、被告人李某犯非法采矿罪、行贿罪,合并执行有期徒刑四年八个月,没收全部违法所得,并处罚金人民币40万元。二、责令被告人李某缴纳生态修复费用606011元及承担生态损害赔偿金126828元。三、责令被告人李某在常德市市级新闻媒体上向社会公众公开赔礼道歉。本案判决已发生法律效力。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莒南一人非法采矿被判刑四年六个月!罚没赔偿230余万
2023年12月5日,法院一审以非法采矿罪判处宋某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并处罚金40万元,没收违法所得110余万元,同时承担生态损害赔偿金80余万元。宋某不服判决,提出上诉。近日,集中管辖江苏省二审环境资源类案件的南京市中级法院作出终审裁定,维持原判。这起“零口供”非法采矿案的被告人终被绳之以法。
非法采矿近2万吨,判刑、赔偿、道歉!
判决:被告单位常德市某建材有限公司犯非法采矿罪,判处罚金人民币5万元;被告人余某犯非法采矿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缓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万元;被告人胡某犯非法采矿罪,判处有期徒刑九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5万元;被告人李某犯非法采矿罪,判处有期徒刑九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5...
危险!非法采矿并获利会被判刑!
非法采矿并获利会被判刑!贞丰县人民法院贞丰县人民法院近日,贞丰法院开庭审理一起危险作业罪案件。案情回顾2023年8月,被告人吴某甲、吴某乙(不起诉)为获取非法利益,在未取得采矿许可证情况下,两次擅自进入无任何安全设施、设备的原泡桐树煤矿附近废弃煤洞内非法采煤,共计非法开采煤矿量2.5吨,销售部分煤矿后...
未获许可非法开采稀土 福建五名被告人非法采矿被判刑
近日,福建省漳平市人民法院审结一起非法开采稀土案,经审理,法院以非法采矿罪,判处被告人廖某、颜某、叶某、凌某、黄某等五人三年至四年三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10万元至12.5万元不等的罚金。2021年6月,廖某与颜某出资10万元入股,占股百分之五十;凌某、叶某、黄某和郭某(已死亡)出资50万元,占...
石子厂老板涉黑,离职8年的“打工人”被判非法采矿罪 | 深度报道
2020年8月14日,秦皇岛市山海关区人民法院一审认定张玉宝非法采矿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并处罚金5万元。2020年12月10日,同案人员上诉,秦皇岛中级人民法院终审维持原判。此后,张玉宝提出申诉。张玉宝称,自己只是负责车间加工及维修的打工者,对石子厂的生产经营都不了解。他无法接受法院在判决中认定自己...
罗某非法开采煤矿被判刑,涉案金额17万余元!
2023年2月和8月份,罗某某在未取得采矿许可证的情况下,两次在某村附近山上利用挖机、铲车运输车开采煤矿,非法开采的煤矿共6000余吨,涉案金额17万余元。丰城市人民检察院以非法采矿罪对罗某某提起公诉。经法院判决:罗某某犯非法采矿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