扒窃入刑严治“第三只手”
承办案件的检察官告诉记者,自2011年5月1日“扒窃入刑”正式实施后,扒窃无论数额多少,一律追究刑事责任。在已实际做出的判决中,外省多次出现未扒窃得手或扒窃数额极少而被判实刑的案例,如广西某法院对一名在公交车站使用摄子扒得人民币2元的扒手判刑6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元;浙江省温州市某法院对一名在街道上试...
涂欣:“扒窃”入刑八年来 认定标准仍混乱
本案中,王某某的钱包虽然没有贴身存放,但财物仍在王某某可触及的范围之内,应当认定为随身携带的财物,按最高检“近身说”的标准,李某某盗走王某某挂在婴儿车上的钱包,属于“扒窃”行为,不需要计算数值,应当以盗窃罪追究李某某的刑事责任。公诉理由犯罪嫌疑人李某某在公共场所窃取受害人王某某身旁的财物,符合“扒...
扒窃入刑的理性反思及实践补救
法律是思考的根据,是“是”与“不是”的问题,为贯彻罪刑法定主义的要求,不可能在扒窃入刑后拒绝将其作为裁判案件的根据,但基于立法论的思考,在司法实践中,为防止理论上的失误变成现实,对扒窃进行合理的解释,将其限制在必要的范围内,则
扒窃入刑引发法律界争议:一个顿号致分歧
扒窃入刑,这种违法行为所具有的人身危险性和社会危害性比较大,而原来的行政处罚手段不足以惩治,因而将扒窃纳入刑法的调整范围。目的是更好地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的稳定。“多次盗窃”应出台解释华西都市报:扒窃入刑后,法条中“多次盗窃”该如何理解?施杰:关于多次盗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盗窃案件...
聚焦扒窃入刑:专家担心打击面过大致选择性执法
江苏省无锡市滨湖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法官郁松认为,刑法修正案(八)中“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规定应该理解为携带凶器扒窃的一律入刑,而非但凡扒窃一律入刑。“与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相比,扒窃行为的危害明显要轻微得多,如果扒窃金额或次数未达到一定额度便‘一视同仁’入刑,明显打击面过于宽泛了”。
“扒窃入刑”争议不断 律师称缺乏司法解释
扒窃入刑”争议不断,是因为目前相关机构未出台相应的司法解释(www.e993.com)2024年11月8日。8月13日,泸州市江阳区的兰某在211公交车上,用刀片划开一小女孩的手提袋,正打算扒窃时被莲花池派出所便衣民警当场抓获。事后,兰某被行政拘留15日。据悉,去年5月1日起实施的《刑法修正案(八)》已明确规定“扒窃入刑”:只要实施了扒窃行为,无论数...
“扒窃入刑”给人警示:莫伸手,伸手必被捉!
温州网讯去年5月1日起实施的《刑法修正案八》,明确规定扒窃入刑。只要实施了扒窃行为,无论数额多少,都要被追究刑事责任,而不再像以前一样只是简单的治安处罚。昨天,鹿城检察院向本报提供三个扒窃入刑案例,希望通过这些案例给人警示:莫伸手,伸手必被捉!人生在世,只有勤劳,用自己的双手创造财富。
“扒窃入刑”还需细化完善
从2011年5月1日起,《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八)》推出“新规”将扒窃行为入刑,引发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济宁市也相应办理了一些案件,然而,记者采访发现,扒窃入刑这一老百姓拍手叫好的大好事,推行过程中却并不“轻松”,对于扒窃是否一律入刑、扒窃入刑效果是否显著,以及量刑的界定等问题,仍不断有不同的声音出...
海口:3聋哑人因盗383元获刑 法官解释扒窃入刑
南海网海口2月16日消息(南海网记者陈望通讯员胡娜)记者从有关部门了解到时,2月9日下午,三名聋哑人潘某、唐某和滕某因扒窃他人价值人民币383元的财物,被海口市龙华区法院以盗窃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宣判后,法官对“扒窃入刑”做了解释。
携带凶器不是扒窃入刑的前提条件
第三,从刑法谦抑性上说,扒窃入刑并不意味着所有扒窃行为无一例外都要定罪处刑。尽管扒窃行为已经被规定为一种犯罪类型,但对于扒窃数额微小、因为生活困难而扒窃且数额不大的初犯、偶犯等缺乏处罚必要性的情况,可以根据刑法第十三条但书规定,认定为“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或者根据刑法第三十七条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