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零售/医疗器械经营监督检查
????第二十六条培训内容应当包括相关法律法规、药品专业知识及技能、质量管理制度、职责及岗位操作规程等。????第二十七条企业应当按照培训管理制度制定年度培训计划并开展培训,使相关人员能正确理解并履行职责。培训工作应当做好记录并建立档案。????第二十八条从事特殊管理的药品和冷藏冷冻药品的储存、运输...
生鲜商品营运的核心职责解析
9、卫生与安全生鲜区域必须遵守严格的卫生标准,以防范食品安全事故,定期清洁、消毒设施和设备,确保员工遵守操作规程,维护顾客健康和企业声誉。10、供应链协调供应链的顺畅运作能保证生鲜商品的新鲜度和供应稳定性,营运人员需与供应商和物流伙伴紧密合作,优化供应链流程,减少运输和储存过程中的损耗。生鲜商品营运是一...
撤销GSP认证证书公告(2017年第3号)
撤销GSP认证证书公告(2017年第3号)广州市番禺区顺红药店等6家药品零售企业严重违反《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规定,我局依据《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管理办法》第四十五条,依法撤销其《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现予以公布。特此公告。广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7年11月15日...
天水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天水市药品零售许可现场验收...
患有传染病或者其他可能污染药品的疾病的,不得从事直接接触药品的工作。文件管理10企业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规定,制定符合企业实际的质量管理体系文件。建立的管理制度、岗位职责、操作规程、记录表格和凭证等应装订成册,内容要相互匹配,具有良好逻辑关联性。使用电子表格记录的,电脑中设置的...
浙江温州市鹿城区通报2021年药品批发企业、药品零售连锁企业监督...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近日,浙江温州市鹿城区市场监管局通报2021年鹿城区药品批发企业、药品零售连锁企业监督检查情况。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该局于2021年1月-12月份对鹿城区药品批发企业、药品零售连锁企业开展42家次监督检查,现将检查中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处理情况进行通报。
医疗器械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现场检查指导原则
从事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批发业务和第三类医疗器械零售业务的企业还应当制定购货者资格审核、医疗器械追踪溯源、质量管理制度执行情况考核的规定(www.e993.com)2024年9月17日。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应当建立质量管理自查制度,于每年年底前向所在地设区的市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提交年度自查报告。
国家食药监总局修改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
本次修改主要涉及三个方面的内容:一是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重要产品追溯体系建设的意见》(国办发〔2015〕95号),对药品流通环节中药品经营企业如何执行药品追溯制度提出了操作性要求。二是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68号),将《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中关于疫苗经...
干货|药品批发(零售)企业日常监督检查要点
检查主要内容及要求备注证照情况YPPF0101是否依法取得药品经营许可证、GSP证书;YPPF0102是否在有效期内;YPPF0103是否按照证照载明的注册地址、仓库地址、经营方式和范围经营药品;YPPF0104是否在醒目位置悬挂合法证照。人员管理YPPF0201直接接触药品岗位的人员是否进行岗前及年度健康检查,并建立健康档案。
宿州市食药监局公布2018年10月份药品流通监督检查情况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11月13日,宿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官网公布药化流通科2018年10月份药品流通监督检查情况。本次检查药品零售企业90家,限期整改企业59家,合格企业31家。检查药品批发企业4家,限期整改企业4家,合格企业0家。检查医疗机构305家,限期整改企业144家,合格企业161家。检查互联网信息服务企业1家,合格企业...
关于公开征求《六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推进证前指导服务优化第...
从事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批发业务和第三类医疗器械零售业务的企业还应当制定购货者资格审核、医疗器械追踪溯源、质量管理制度执行情况考核的规定。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应当建立质量管理自查制度,于每年年底前向所在地设区的市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提交年度自查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