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安徽省集体用餐配送单位食品安全...
第七条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应当持续保持与经营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生产经营条件;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培训和考核制度、进货查验记录制度、场所及设施设备清洗消毒和维修保养制度、食品贮存管理制度、有害生物防治制度,废弃物处置制度、不合格食品处置制度、食品安全事故处置方案、食品经营过程控制制度等。集体用餐配送...
政府信息公开
1.协助校长落实校园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组织拟定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督促落实食品安全责任制,明确从业人员健康管理、供货者管理、进货查验、生产经营过程控制、出厂检验、追溯体系建设、投诉举报处理等食品安全方面的责任要求。2.组织拟定并督促落实食品安全风险防控措施,定期组织食品安全自查,评估食品安全状况,及时向学校主要负责...
“安全生产月”来了,送你这份医疗机构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汇编
第四条生产经营单位必须遵守本法和其他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建立健全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加大对安全生产资金、物资、技术、人员的投入保障力度,改善安全生产条件,加强安全生产标准化、信息化建设,构建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健全风险防范化解机制,提高安全生产...
持续至3月底!关于在全市开展消防安全集中除患攻坚大整治行动的通告
民用建筑内除为满足民用建筑使用功能所设置的附属库房外,不应设置生产车间和其他库房。7.应当实施防火分隔。附设在非住宅民用建筑内的医院,养老院,托儿所、幼儿园、寄宿制学校、校外培训机构当中的儿童活动场所,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2小时的防火隔墙和1小时楼板与其他场所隔开,墙上必须设置的门窗应采用乙级防火门窗。
全省开展为期两个月的消防安全集中除患攻坚大整治行动|火灾|逃生|...
托儿所、幼儿园、寄宿制学校、校外培训机构当中的儿童活动场所不应设置在地下或半地下,也不应设置在四层及以上的楼层。经营、存放和使用甲、乙类火灾危险性物品的商店、作坊和储存间,严禁附设在民用建筑内。民用建筑内除为满足民用建筑使用功能所设置的附属库房外,不应设置生产车间和其他库房。
三类重点场所消防安全整治指南_澎湃号·政务_澎湃新闻-The Paper
托儿所、幼儿园、寄宿制学校、校外培训机构当中的儿童活动场所不应设置在地下或半地下,也不应设置在四层及以上的楼层(www.e993.com)2024年10月18日。经营、存放和使用甲、乙类火灾危险性物品的商店、作坊和储存间,严禁附设在民用建筑内。民用建筑内除为满足民用建筑使用功能所设置的附属库房外,不应设置生产车间和其他库房。
三类重点场所消防安全整治指南,请查收!
托儿所、幼儿园、寄宿制学校、校外培训机构当中的儿童活动场所不应设置在地下或半地下,也不应设置在四层及以上的楼层。经营、存放和使用甲、乙类火灾危险性物品的商店、作坊和储存间,严禁附设在民用建筑内。民用建筑内除为满足民用建筑使用功能所设置的附属库房外,不应设置生产车间和其他库房。
重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建立学校及幼儿园集中...
和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教育部办公厅、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公安部办公厅《关于落实主体责任强化校园食品安全管理的指导意见》(市监食经〔2019〕68号)要求,结合我市校园食品安全三年守护行动工作安排,为真正把学校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落地落细,要求全市学校及幼儿园建立集中用餐食品安全岗位责任制度,现将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关于建立学校及幼儿园集中用餐食品安全岗位责任制度的通知
3.牵头负责编制学校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主要包括食品安全自查制度、从业人员卫生健康管理制度、从业人员培训考核制度、食品原料采购与索票索证制度、库房管理制度、食堂设施设备及餐用具清洁和消毒制度、设施设备维修保养制度、食堂食品添加剂使用管理制度、食品留样制度、食堂餐厨废弃物处置管理制度、有害生物防治制度等。每年至少...
关于印发《黑龙江省幼儿园分类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幼儿园建设和管理工作,以幼儿园分类创建为抓手,引领评估导向,强化过程质量,突出内涵建设,扩大优质教育资源,满足各类幼儿园发展需求,完善动态监管机制,促进幼儿园办园质量整体提升,推动学前教育区域均衡发展,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的若干意见》《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