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监管」两项保险业标准出炉 规范人身险和车险理赔服务
通过简化理赔流程、优化线上工具等措施,提升保险消费者服务体验;二是围绕保险消费者关键服务触点,细化报案、索赔、理赔审核、结案支付、理赔查勘、重大突发事件处理及理赔纠纷多元解决方案等内容,探索建立高质量理赔服务模式;三是首次建立人身险理赔服务评价管理体系,从服务便捷...
中国人寿利明光:我国人身险业迎战略机遇期,保险业春天已至
二是以客户为中心,满足人民群众保险保障需求。着眼于客户“生老病死残”在内的全生命周期保险保障需求,以及日益增长的财富管理、健康管理、养老服务等需求,优化多元保险产品服务供给,做优基础服务,做强增值服务,做精康养生态服务,不断改善客户体验,持续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三是强化资负联动...
金融监管总局人身险司司长罗艳君:聚焦主责主业 做好养老金融大文章
建立清晰的账户管理制度,明确资金划拨机制以及账户分拆、合并、注销的触发机制、操作流程、审批权限等事宜,不得损害保单持有人合法权益。在确定分红水平与结算利率时,要严格遵循真实化下的差异化原则,根据账户的实际投资收益合理确定。在演示保单利益时,要平衡好预定利率或最低保证利率与浮动收益、演示利益与红利实现率的...
中国人寿利明光:我国人身险业仍处于重要发展战略机遇期 保险业的...
二是以客户为中心,满足人民群众保险保障需求。着眼于客户“生老病死残”在内的全生命周期保险保障需求,以及日益增长的财富管理、健康管理、养老服务等需求,优化多元保险产品服务供给,做优基础服务,做强增值服务,做精康养生态服务,不断改善客户体验,持续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三是强化资负联动...
...动态调整机制利好长期资负管理——《关于健全人身保险产品定价...
4)进一步深化“报行合一”,强化销售行为管理。为进一步降低险企渠道经营成本,《通知》再次强调“报行合一”,要求险企加强产品在不同渠道的精细化、科学化管理;同时为防止销售误导,《通知》要求险企加强销售人员分级分类管理及产品适当性管理,引导行业实现长期健康发展。
人身保险产品2024版“负面清单”出炉:新增内容涉及产品表述、报送...
在产品报送管理方面新增1条,即保险公司未在规定时间通过产品智能检核系统报送产品停止使用报告(www.e993.com)2024年11月25日。在产品费率厘定及精算假设方面新增4条内容:一是保险产品通过调整附加费用率系数倒算的方式,人为干预费率正常水平,存在误导销售及侵害消费者权益的隐患。二是保险产品备案费用假设与实际费用不一致,费用描述不清晰、费用水平设...
人身险销售新规征求意见 拟对保险销售人员进行分级授权
在人身险行业深度转型的当下,保险机构必须摆脱过去“人海战术”的业务发展旧模式,换档升级到高质量发展的风险管理服务模式,单纯的保险销售要向全面的财富管理服务转变,同时,保险公司从以保险产品为核心转向对全生命周期的风险管理服务。根据《等级标准》,销售能力资质等级共设四个等级,由低到高分别为:四级、三级、...
人身险销售新规征求意见:强化管理与消费者权益保护新举措
根据《等级标准》,销售能力资质等级分为四级、三级、二级和一级,由低到高逐级递进。销售从业人员需按照相应要求申报等级。同时,《自律规则》明确要求保险公司和保险中介机构落实主体责任,加强销售人员管理,确保销售授权管理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自律规则。此外,这些机构还需将销售能力资质管理体系与产品分级管理制度相结合,根...
摆脱“人海战术”!新疆保险代理人分级制度预计明年全面推行
2023年11月,中国保险行业协会起草了《个人保险代理人销售能力资质等级标准(人身保险方向)(讨论稿)》。同月,新疆启动保险销售人员销售资质分级分类工作,目前已从制度体系建设、政策宣导进入集中测评逐步推进落实阶段,预计明年全面执行。周凌表示,通过测评考试,可以筛选出能力强、业绩好的优秀保险销售人员,淘汰不合格或...
从银保合作角度看《保险销售行为管理办法》(下)
现行监管规则中,《人身保险业务基本服务规定》第七条规定“保险公司应当按照中国保监会的规定建立投保提示制度。保险销售人员在销售过程中应当向投保人提示保险产品的特点和风险,以便客户选择适合自身风险偏好和经济承受能力的保险产品”,《商业银行代理保险业务管理办法》第三十二条规定银行及其保险销售人员在特定情形下应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