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关北京公积金缴存基数申报!11问11答来了
建议通过单位网上业务平台办理,单位完成7月增减员后,点击确认申报2024年7月缴存人员名单;完成8月增减员后,点击确认申报2024年8月缴存人员名单,托收日当天则可将单位7月及8月两个月的汇缴金额一并托收。例如:B单位托收日为20日。7月27日办理年度缴存基数申报(跨年清册核定)。完成7月增减员后,单位...
@缴存单位,北京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申报常见问题解答来了
建议通过单位网上业务平台办理,单位完成7月增减员后,点击确认申报2024年7月缴存人员名单;完成8月增减员后,点击确认申报2024年8月缴存人员名单,托收日当天则可将单位7月及8月两个月的汇缴金额一并托收。例如:B单位托收日为20日。7月27日办理年度缴存基数申报(跨年清册核定)。完成7月增减员后,单位可点击...
北京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申报常见问题解答
建议通过单位网上业务平台办理,单位完成7月增减员后,点击确认申报2024年7月缴存人员名单;完成8月增减员后,点击确认申报2024年8月缴存人员名单,托收日当天则可将单位7月及8月两个月的汇缴金额一并托收。例如:B单位托收日为20日。7月27日办理年度缴存基数申报(跨年清册核定)。完成7月增减员后,单位可点击...
2024住房公积金年度缴存基数申报常见问题解答(二)
7月27日办理年度缴存基数申报(跨年清册核定)。完成7月增减员后,单位可点击首页增减员-确认申报2024年7月缴存人员名单。8月20日前,完成8月的增减员后点击确认申报2024年8月缴存人员名单。8月20日当天便可将7-8月的金额一并托收。十一、单位生产经营困难,可以申请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或者缓缴吗?
北京发布用人单位和灵活就业人员申报2024年社保缴费工资通告
四、用人单位在6月10日至6月30日、7月1日至7月14日、7月15日至7月25日期间向税务部门申报社会保险费缴费工资的,可分别于7月3日、7月17日、7月28日后,通过北京住房公积金单位网上业务平台(httpsgjj.beijing.gov/web/index/dwwsywpt/index.html)或住房公积金业务柜台确定2024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时...
事关社保缴费基数,北京发布用人单位和灵活就业人员申报通知
可以,公积金业务系统进行了优化,未进行公积金缴存基数核定的单位,在完成6月公积金汇缴后,可以办理7月增减员业务,但不可以办理7月汇、补缴业务(www.e993.com)2024年11月17日。7月减少人员不再进行缴存基数核定,7月新增人员在单位核定缴存基数时需对其缴存基数进行二次确认。来源: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北京社保增减员“e窗通”线上办理入口及流程
登录北京市企业服务e窗通平台,点击“法人服务”进入网上办事页面,在“员工登记”功能模块可以填报员工信息,办理员工“五险一金”业务。导语:北京市“e窗通”平台增加了员工“五险一金”减员功能。企业可通过“e窗通”平台全流程办理员工“五险一金”登记。详细操作流程见全文。
缴存基数每月最高8134元 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解读
如单位在跨年清册核定完成后又进行了7月增、减员或汇缴操作,无法办理“撤回”,可通过“调整缴存额”“单位信息变更”进行调整。分以下两种情况:1.缴存基数录入错误,可进行调整单位登录住房公积金网上业务平台,点击左侧公积金-汇补缴-调整缴存额-单笔调整,录入调整后的“月工资收入”后提交即可。
又添便利!北京“e窗通”平台可办员工“五险一金”增减员业务
具体操作流程如下:(一)新企业开办时办理员工“五险一金”业务登录北京市企业服务e窗通平台,点击“个人服务”进入网上办事页面,在申请企业开办的同时一并填报员工信息,办理员工“五险一金”业务。(二)企业成立后办理“五险一金”增、减员业务登录北京市企业服务e窗通平台,点击“法人服务”进入网上办事页面,在“员工...
北京发布住房公积金阶段性支持政策: 受疫情影响单位可申请缓缴
一、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的单位,可通过住房公积金单位网上业务平台申请缓缴住房公积金,到期后应进行补缴。在此期间,缴存职工正常提取和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不受缓缴影响。二、为更好地满足房租支付的实际需要,缴存人在北京市行政区域内无自有住房且租住商品房,如实提供租房发票的,租房提取额度以缴存人实际支付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