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复发后到“熟人”那里买药,能报销吗?
根据《药品管理法》及工伤保险相关规定,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劳动者因工受伤后,其医疗费用应当在具备合法资质的医疗机构(如三甲医院)内产生,并符合工伤保险的报销范围。在无资质机构购药,不仅药品质量难以保证,还会因不符合报销条件而...
西宁市首例工伤保险异地就医实现直接结算
重点围绕工伤异地就医直接结算人员范围、备案管理、转出流程、就医流程、结算流程、待遇项目等工伤职工关心关注的主要内容进行解读,使广大群众对工伤保险异地就医政策进一步认识和了解,解决工伤职工转外就医个人医疗费用垫付过高、报销时间长、往返跑腿累、证明材料复杂等问题,以工伤小切口谋民生服务大场景。来源:西宁晚报...
瓜州全面实现工伤保险联网结算
工伤职工或用人单位到工伤保险协议医院结算工伤医疗费用时,由医院与社保中心直接结算应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费用,用人单位、工伤职工只需承担自费部分医疗费用,有效缓解参保单位或工伤职工就医垫资的经济压力,实现了“零垫资、零材料”,有效提高了工伤保险医疗费用的报销效率。
协同联动,防止工伤保险基金成少数人的“唐僧肉”
近年来,我国通过将更多药物纳入报销名录、优化报销流程等举措,不断完善工伤保险制度,旨在为广大劳动者进一步筑牢安全屏障,最大程度发挥社会保险的兜底保障作用。如今,个别机构和人员将工伤保险基金当成“提款机”“唐僧肉”,通过虚假住院、开药倒药等方式骗取这笔基金,甚至常年这么做,不但浪费了宝贵的医疗资源,而...
垫付费用及原地报销成为过去式 乌兰察布工伤保险跨省异地就医直接...
只能由个人先垫付医疗费再回参保地报销,既给工伤职工造成了经济压力,也增加了社保经办机构的工作流程。”乌兰察布市社会保险事业服务中心主任韩晓朴表示,试点开始后,跨省异地就医的工伤职工,既不用先垫资,也不用在参保地和就医地来回报销,持社保卡或电子社保卡可直接结算跨省异地就医住院工伤医疗费用、住院工伤康复费用...
《广东省工伤保险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经办规程》政策解读
五、工伤职工可以通过哪些方式办理跨省异地就备案呢?答:我省工伤职工除可通过各级社保服务大厅线下办理跨省异地就医备案外,还可通过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httpssi.12333.gov)、全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政务服务平台(https12333.gov)、“掌上12333”APP、“电子社保卡”小程序以及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
秦皇岛市完成全省首例工伤保险异地就医备案
相关规定指出,工伤职工办理跨省异地就医备案手续后,在市外试点的工伤协议机构住院治疗工伤、进行工伤康复,以及配置辅助器具的,可刷本人社会保障卡(含电子社保卡)直接结算。应由工伤保险基金承担的部分,由就医地社保经办机构与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通过系统结算,不再由工伤职工垫资报销。
小兴知法丨用人单位注意:工伤申请应及时,逾期保险或不赔!
2021年2月22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作出《工伤认定决定书》,认定王某受到的事故,符合《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一)项之规定,予以认定工伤。某公司于2021年3月25日向社会保险保障中心提交了报销申请,请求报销王某住院治疗费用共计56603.89元。社会保险保障中心告知某公司因超过30日申请工伤认定,无法报销受伤员工的...
报销不用来回跑 各地开展工伤保险异地就医直接结算试点
4月1日,来自天津的工伤职工陆女士在当地社保中心办理工伤保险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备案手续后,前往北京大学人民医院通州院区住院治疗。办理住院手续时,得知工伤职工无须垫付费用、可以出院直接结算后,陆女士说,这方便了很多,不仅节省了来回报销的时间,还减轻了医疗负担。过去,工伤职工异地就医时的费用,常常需要先垫付,再...
陕西推进工伤保险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试点
享受试点政策的工伤职工,既不用先垫资,也不用在参保地和就医地来回进行“零星报销”,实现了“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为落实试点要求,明确试点范围及内容,省财政厅配合省人社厅印发《关于开展工伤保险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试点工作的通知》,明确直接结算人员范围、备案流程、系统建设要求等内容;综合考虑各市、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