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关于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处理意见的通知》解读
答:对该类情形,购房人应当按有关规定腾退住房,如保留不退,在报经市县人民政府同意后,购房人可按申请办理不动产登记时所在地普通商品住房价格与原购房价差价的一定比例缴交土地收益或土地溢价等相关价款,办理商品房性质不动产登记手续。差价比例由市县人民政府综合本地商品住房价格和居民收入水平确定,但对于经济适用住房...
我省《关于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处理意见的通知》解读 -- 新闻...
答:对该类情形,购房人应当按有关规定腾退住房,如保留不退,在报经市县人民政府同意后,购房人可按申请办理不动产登记时所在地普通商品住房价格与原购房价差价的一定比例缴交土地收益或土地溢价等相关价款,办理商品房性质不动产登记手续。差价比例由市县人民政府综合本地商品住房价格和居民收入水平确定,但对于经济适用住房...
我省《关于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处理意见的通知》解读
答:对该类情形,购房人应当按有关规定腾退住房,如保留不退,在报经市县人民政府同意后,购房人可按申请办理不动产登记时所在地普通商品住房价格与原购房价差价的一定比例缴交土地收益或土地溢价等相关价款,办理商品房性质不动产登记手续。差价比例由市县人民政府综合本地商品住房价格和居民收入水平确定,但对于经济适用住房...
2024年农村老宅翻建,中央拟定,6种情形不允许,农民要了解!
根据《土地管理法》和《城乡规划法》的规定,农民在自建房的时候需要申请宅基地。故,村民需取得宅基地批准书和乡村建设规划许可方可新建。已有不动产登记或使用权者,申请乡村建设规划许可后可翻建。但由于历史原因,很多农村宅基地并没有办理登记手续,没有相关证书。这种情况下翻建,按照自然资源部卫片执法政策规定,如果...
南部农村自建房办房产证需要什么资料?官方回复
申请办理农村自建房不动产权证,应向辖区乡镇自然资源所提交以下材料:一、不动产登记申请书(办理不动产登记时现场填写);二、申请人身份证明。户口本、身份证、申请人属于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村、乡(镇)两级证明材料;三、不动产权属证书或者土地权属来源材料。集体土地使用权证或者不动产权证,农民建房占地许可证或...
江西:村民自建房竣工后可凭相关材料申请办理不动产登记
村民自建房竣工后,乡镇人民政府应当组织相关部门,实地核实房屋是否符合经依法审批的用地、规划和房屋设计要求(www.e993.com)2024年9月8日。对符合要求的,出具农村宅基地和建房(规划许可)验收意见表。村民自建房竣工后,凭农村宅基地和建房(规划许可)验收意见表向所在地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办理不动产登记。县级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将登记窗口延伸至乡镇...
武陵区启动城区集体土地自建房不动产登记工作
“今天非常高兴,我们集体土地上的这些自建房终于有了不动产权证书,以后办事就方便多了!”3月26日,武陵区芷兰街道沙河社区的34户居民喜提集体土地上自建房不动产权证书,个个笑逐颜开。这也标志着武陵区城区集体土地自建房不动产登记工作正式启动。集体土地自建房不动产登记工作事关群众切身利益,是一项重要民生工程。
双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双牌县农村居民自建房建设管理...
第十二条规范农村居民住房建设层数。新建居民自建房一般不得超过三层,高度不超过12米。居民自建房原依法批准层数超过三层的,改(扩)建、重建后层数不得超过原依法批准层数。第十三条鼓励乡镇人民政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村村民以增减挂钩的方式,复垦原有农村宅基地,获得新增建设用地计划和耕地占补平衡指标用于农村村...
《江西省农村村民自建房管理办法》省政府政策例行吹风会
第二,细化批准程序。《办法》对村民申请宅基地建房的批准程序作了细化,规定村民申请宅基地建房的,应当以户为单位向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小组、村民委员会提出申请,提交有关材料。村民进行集体讨论并公示后,报乡镇政府审核批准。审核通过的,办理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和农村宅基地批准书。为方便村民办理手续,规定乡镇政府...
江西马上施行!事关农村自建房
收到申请材料后,乡镇村民自建房管理机构应当组织现场勘查,并依法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进行审查。审查通过的,乡镇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建房申请,并按照规定办理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和农村宅基地批准书,绘制宅基地坐标平面位置图;审查未通过的,及时告知申请人依法不予批准的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