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沙林海·雪莲说】第10期:民间借贷纠纷,不再头疼!诉讼指引助您...
被告抗辩是偿还双方之前的借款或债务的,应当提供材料证明,被告提供证据后原告仍然要就借贷关系成立承担举证责任。(四)民间借贷无效的情形1.套取金融机构贷款转贷的;2.以向其他营利法人借贷、向本单位职工集资,或者以向公众非法吸收存款等方式取得的资金转贷的;3.未依法取得放贷资格的出借人,以营利为目的向社会不...
人民法院案例库:民间借贷纠纷裁判规则19条
借款人对借贷的真实性有异议的,不能仅凭借据、收据、欠条等,认定借贷关系的发生以及借贷关系的内容,应从各证据与案件事实的关联程度、各证据之间的联系等方面进行综合审查,结合借款债务形成的具体经过、交付凭证、交易习惯、资金流向以及当事人陈述等因素综合判断是否存在真实的借贷关系。相关法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
妥善处理民间借贷纠纷案件的三个理念
对于当事人之间没有明确的借款合同或借据等债权凭证的案件,作为起诉还款的原告,首先应提供双方之间存在民间借贷合意的初步证据。如果只是口头约定而没有其他实质性证据,则很难证明借贷关系的成立。对于原告仅依据金融机构转账凭证提起民间借贷诉讼的,应结合《民间借贷规定》第十六条的规定来确定举证责任,同时应充分审查比对...
民间借贷诉讼指引|高清表格版
●《民间借贷司法解释》(2020年)第三十一条本规定施行后,人民法院新受理的一审民间借贷纠纷案件,适用本规定。2020年8月20日之后新受理的一审民间借贷案件,借贷合同成立于2020年8月20日之前,当事人请求适用当时的司法解释计算自合同成立到2020年8月19日的利息部分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对于自2020年8月20日到借款返还...
全国法院:审理民间借贷虚假诉讼案件的指导意见合集
02、第十九条经查明属于虚假民间借贷诉讼,原告申请撤诉的,人民法院不予准许,并应当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二条之规定,判决驳回其请求。03、诉讼参与人或者其他人恶意制造、参与虚假诉讼,人民法院应当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第一百一十二条和第一百一十三条之规定,依法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应当移送有...
办案手记:一起民间借贷案件,巧打诉讼促调解,以物抵债终执行
办案手记:一起5年之久的民间借贷案件,巧立诉讼方案促调解,以物抵债终执行(www.e993.com)2024年11月9日。一起民间借贷案件,终于有了结果。被告与原告是一般朋友关系,5年前,被告说自己有一个项目既可以合作,合作不成亏本的全部算他的,被告为了体现自己有实力,编造自己有资金有背景有实力,出现任何问题都由他兜底。委托人是非常谨慎的,但...
正阳法院开展规范民间借贷 防范诉讼风险法律宣传活动
活动中,正阳法院干警以防范民间借贷及金融活动中存在的风险为主题,对民间借贷裁判规则进行了系统梳理并制作成宣传展板,提醒群众“高息存款”勿轻信,谨防“馅饼”变“陷阱”,守好自己的“钱袋子”。并就群众提出的关于利息的约定、抵押与担保、诉讼时效以及风险防范等问题进行了详细地解答。宣传过程中,干警还提醒当...
最高人民法院:民间借贷虚假诉讼的判断标准和处理
(十)其他可能存在虚假民间借贷诉讼的情形。第二十条经查明属于虚假民间借贷诉讼,原告申请撤诉的,人民法院不予准许,并应当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二条之规定,判决驳回其请求。诉讼参与人或者其他人恶意制造、参与虚假诉讼,人民法院应当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第一百一十二条和第一百一十三条之规定,依法予以...
省法院发布 | 江苏法院打击防范民间借贷领域虚假诉讼典型案例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加大对虚假诉讼、恶意诉讼、无理缠诉行为的惩治力度”。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弘扬诚信文化,健全诚信建设长效机制”。民间借贷纠纷案件是虚假诉讼高发案件类型之一,江苏法院高度重视民间借贷领域防范惩治虚假诉讼工作,2019年以来,深入...
震慑民间借贷虚假诉讼!江苏高院发布典型案例
民间借贷纠纷案件是虚假诉讼高发案件类型之一,江苏法院高度重视该领域防范惩治虚假诉讼工作。2019年以来,全省法院在相关民事案件审理中,对各类实施虚假诉讼行为人处以罚款案件1310件,罚款金额5008万余元,处以拘留案件108件。12月29日,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发布打击防范民间借贷领域虚假诉讼典型案例,以增强全社会对虚假诉讼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