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物抵债69套房产遭法院查封8年,当事人:不合理不合法
随后,马然向李海洲和另一位债权人杨军提出,是否可以用其正在开发的商住楼盘中108套住宅用房中的69套抵债,李海洲和杨军表示同意。2015年5月26日,双方签订了一份《房屋买卖协议》。在李海洲向记者出示的这份协议中,甲方(即马然)将位于亳州市谯城区古井镇的、正在开发中的酒都佳园小区69套商住房出售给乙方,议定售价...
山海协同丨福安法院、寿宁法院协同执行,“以物抵债”巧妙化解关联...
经执行法官的释法明理、耐心协商,最终房东配合法院打开了仓库大门,寿宁法院的申请人同意“以物抵债”,经核对相关货物价值后,申请人和林某当场联络经销商,并通过出售货物获得14000多元,其中6000余元返还寿宁法院当事人,该案得以圆满执结。随后,林某将剩下的8000元货物款项还给王某,见林某及时承认错误,态度诚恳,...
最高院:以物抵债协议债务人破产,合同会被解除吗?还能履行吗?
在签订以物抵债协议的债务人企业破产的情况下,管理人不能解除合同,但并不意味着债权人就有权请求继续履行合同。以物抵债的标的物尚未转移占有的,无法对抗执行,在权利尚不足以对抗执行的情况下,以物抵债协议不能继续履行。最高院认为,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执行异议和复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28条...
【法官说法】签订以物抵债协议后又要求承担货币给付义务,法院能否...
第二十七条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与债权人在债务履行期限届满后达成以物抵债协议,不存在影响合同效力情形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该协议自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时生效。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履行以物抵债协议后,人民法院应当认定相应的原债务同时消灭;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未按照约定履行以物抵债协议,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不履行,债...
一文梳理:“以物抵债”协议的七个法律风险
以物抵债协议是指债务人或第三人与债权人达成的,当债务人未能按期清偿债务或发生约定情形时,以债务人或第三人的金钱外财产抵偿债务的协议。以物抵债协议有利于及时了结债务、化解矛盾纠纷、节约交易成本,但在司法实践中也要严格鉴别当事人约定以物抵债的真实目的,防止损害第三人合法权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王利明|??论清偿型以物抵债协议产生的选择权——以《合同编通则...
一、诺成合同是当事人选择权产生的前提长期以来,关于以物抵债协议究竟是诺成合同还是实践合同,一直存在争议,对此形成了两种截然不同的观点(www.e993.com)2024年11月20日。一是诺成合同说。此种观点主张,只要当事人达成了以物抵债协议,该协议即发生效力。有的法院在裁判中采取了此种立场。例如,在“通州建总集团有限公司与内蒙古兴华房地产有限...
福建宁德市两法院“以物抵债”执结关联案件
福建宁德市两法院“以物抵债”执结关联案件民主与法制网讯(记者陈镇国□刘清华通讯员苏陈凡彭跃华)近日,福建省宁德市福安市法院和寿宁市法院相互协作成功执结一起关联案件。林某因经商向王某借款34000元,借款到期后林某未能按约定还款,于是双方签订分期还款协议。林某又拒不按协议履行还款义务,被王某起诉到福安市...
房产拍卖流拍被“以物抵债”
其二,合意性以物抵债。体现当事人之间的自主意愿,它包括两种具体形式:一是执行程序外的以物抵债,这类行为主要受《民法典》合同编的调整,发生在民事执行程序之外,双方基于平等协商达成以物抵债协议;二是根据《民诉法》和《执行和解司法解释》规定的以物抵债执行和解,即在执行过程中,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以债务人财产...
首个通过“以物抵债”结束的违约CMBS!
当事人订立前款规定的以物抵债协议后,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未将财产权利转移至债权人名下,债权人主张优先受偿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已将财产权利转移至债权人名下的,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担保制度的解释》第六十八条的规定处理。
威龙股份一审胜诉,涉超3000亩葡萄园“以物抵债”案件
王珍海签订《以物抵债三方协议》,以兴龙合作社持有的3195.05亩葡萄园通过“以物抵债”方式偿还威龙股份“违规担保”产生的损失,并经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生效,其行为,影响了烟台银行龙口支行债权实现。故烟台银行龙口支行告诉至法院,请求法院撤销三被告签订的《以物抵债三方协议》,以保障其债权的实现。威龙股份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