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工智能生成物能否得到版权法保护?
曲三强提到,具体到著作权领域,人工智能可以利用大模型模拟人类思维活动,在训练数据阶段,可能会出现输入端的侵权责任问题,而内容生成阶段则面临生成内容的定性以及归属等争议。这一系列问题,不仅在学界引发广泛讨论,也切实影响企业经营、产业发展和科技创新。北京知识产权法研究会副秘书长、竞争法委员会副主任,北京...
人工智能生成作品的版权法规制|王颖
受到人类作者中心主义主张的影响,在承认人工智能作品的表达外观的前提下,将其置于现有版权法框架进行观察,人工智能作品可版权性问题只能导向一种粗糙的工具论解释:人工智能生成作品符合表达外观的要求,属于版权法保护的作品,人工智能只得作为人从事创作所用的工具,故而唯一参与机器操作的主体即成为作品的作者。沿着这一论证...
人工智能给著作权法带来的新问题,专家这样说
4月13日,在由北京知识产权法研究会主办的人工智能挑战与著作权法变革论坛上,与会专家就人工智能挑战与著作权法变革展开对话交流,围绕AI文生图著作权案件的审判思路、人工智能模型训练算法推荐的技术应用相关版权主体确立问题,以及权利内容的定性、避风港原则的审视以及法律责任的划分等多个焦点主题,结合国内外前沿案例和研...
论人工智能生成内容的著作权法平等保护
(三)作者与著作权人的分离:著作权二元主体结构的制度表达为投资者提供创新激励的制度需求催生了著作权法上的二元主体结构——由投资者(非创作主体)原始取得著作权。我国著作权法即采用了著作权二元主体结构的制度设计,表现为作者与著作权人在著作权原始取得上的分离,即通过法律推理实现特殊情况下著作权由创作者向非...
浅析生成式人工智能输入和输出涉及著作权问题——国内首例AIGC...
欧盟在2019年4月通过修订的《单一数字市场版权指令》中,要求各成员国提供例外或限制,以便复制和提取合法可获取的作品和其他客体进行文本和数据挖掘[注13]。3.日本法律规定和研究日本著作权法第30条之4款规定:利用作品或数据进行数据分析而不涉及人类感官感知作品中所表达的内容,或其他非个人享受或引起他人享受该作...
王胜捷|生成式人工智能文本与数据挖掘的合理边界与侵权规制
目前,针对当前产生的一系列生成式人工智能创作物侵权案例,其豁免内容一般包括合理使用、法定许可和强制许可三种类型(www.e993.com)2024年11月19日。我国现行著作权法规定的法定许可制度设置了严格的适用条件,人工智能提供者不符合主体要件,算法创作也很难用于编写教科书等目的,使得法定许可又难以适用于人工智能创作场合。而我国又尚无强制许可制度,在现有...
冯晓青:人工智能生成作品著作权侵权风险与对策
我国现行《著作权法》缺乏对人工智能生成作品著作权制度方面的规定,亟待加以研究和探讨。人工智能数据训练及其著作权侵权风险随着人工智能技术的迭代更新,人工智能服务平台不断升级,用于预训练和训练的数据量呈几何级数增长。从著作权保护的角度来说,这些“数据”或“文本”,很大一部分属于受著作权保护的作品。基于...
赵国庆|论虚拟数字人技术下生成内容的著作权法规制
如何认定生成内容的权利和进行权利分配是著作权法回应虚拟数字人技术的两个重要问题。认定过程中带来的挑战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第一,虚拟数字人的主体性。这一问题是人工智能生成内容问题的延续,虚拟数字人能否成为生成内容的著作权人?同时虚拟数字人技术又在问题之上增加了新的疑问,即虚拟数字人能否成为表演者权人?第...
治理现代化 | 人工智能作品的著作权存在争议
首先,完善著作权法律体系。著作权法旨在保护原创作品的创作者的权益,确保他们对其创作的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享有专有权。传统著作权法主要关注自然人作者的作品,而人工智能生成物的出现,对现有的著作权法框架提出了挑战。为了应对AI生成物带来的新挑战,未来需要不断完善著作权法律体系。这包括修订现有的著作权法,增加...
互联网法治 | 人工智能生成内容著作权保护路径分析
第二,不会不合理地损害著作权人的合法利益。具体而言,首先,人工智能应用是一个为人类所利用的创作工具,工具的革新和进步可能改变作品生成的方式和效率,不能以此为理由认为人工智能技术进步会带来不合理损害。否则,科技进步将不复存在。其次,绘画风格或文章风格属于思想范畴,本身不受《著作权法》的保护。换言之,即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