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公司终止服务时未适当履行移交相关账目材料的义务,业主能否向...
实践中,相关资料由业主委员会或物业服务企业保管,在有证据证明物业服务企业未将其掌握的相关材料移交予业主委员会的情况下,由于物业服务企业亦具有对物业服务信息的公开义务,根据具体案情其亦可属于业主知情权的主体覆盖范围。其二,物业服务企业对物业服务所必需的相关资料负有定期公开义务与妥善移交义务。根据《民法典》...
填补业委会监管空白 小区车位不能只售不租
由镇(街)、社区、派出所、建设单位、业主代表组成的物业管理委员会,在业委会无法正常履职时,可代行其职责,包括组织业主大会、选举业委会、处理小区共同事项等,确保政府对业主自治全过程的有效指导与监督。列出物业正负清单应公开物业费用收支情况为解决物业服务水平参差不齐、信息不透明等问题,《条例》规范了物业...
青浦区房管局物业管理事务中心加强小区公共收益监管,让“糊涂账...
长期以来,部分住宅小区公共收益管理不规范、收支不透明,业主委员会运作不规范、监督不到位等问题,一度成为物业管理的“痛点”、基层治理的“难点”。为加强小区公共收益监管,切实维护业主权益,青浦区房管局物业管理事务中心制定并下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住宅小区公共收益使用管理相关工作的通知》,对住宅小区公共收益的范围...
业主共有资金不应成为“糊涂账”|今晚九点半
所有权人决策、政府监督的原则。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负责管理公有住房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部门及业主委员会,应当每年至少一次与专户管理银行核对住宅专项维修资金账目,并向业主、公有住房售房单位公布相关情况。
常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常州市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
业主委员会是业主大会的执行机构,由业主大会依法选举产生,履行业主大会赋予的职责,执行业主大会决定的事项。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的决定,对业主具有法律约束力。第六条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监事会或监事应当依法履行自治管理职责,不得作出与物业管理无关的决定,不得从事与物业管理无关的活动,接受辖市(区)物业管理...
宝鸡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公开征求《宝鸡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
决定自行管理专项维修资金的,业主委员会应当书面通知管理机构(www.e993.com)2024年11月17日。对符合本办法规定的,管理机构应当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将物业管理区域内业主交存的物业专项维修资金账面余额划转至业主大会开立的物业专项维修资金专户,并将有关账目等资料移交业主委员会。
政府信息公开_蚌埠市人民政府
(三)业主委员会不能正常开展工作的其他情形。第二十六条申请使用业主交存的维修资金,按照以下程序办理:(一)申报维修项目。申请人向区物业管理行政管理部门申报维修项目,区物业管理行政管理部门组织现场查勘,确认是否属于维修资金使用范围,明确维修资金列支范围和分摊方式。(二)制定使用方案。经确认属于维修资金使...
湖北一小区告赢了!物业返还66万元给业主,法官这么说!
由于小区有地面停车位,电梯里也有广告,地面也有贩卖机等设备,那么小区必然存在公共收益,但由于物业公司一直没有公开账目,尤其是停车位这块,业主和物业对这个概念比较模糊,彼此都掰扯不清。小区业主委员会找到物业公司多次的进行协商,小区的公共收益数额要求公开,该分配给业主的,希望物业返还,对此,双方意见没能达成一致。
业主共有资金不应成为“糊涂账”
根据《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规定,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实行专户存储、专款专用、所有权人决策、政府监督的原则。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负责管理公有住房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部门及业主委员会,应当每年至少一次与专户管理银行核对住宅专项维修资金账目,并向业主、公有住房售房单位公布相关情况。
业主共有资金怪象:业主的“糊涂账”,不法分子的“唐僧肉”
根据《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规定,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实行专户存储、专款专用、所有权人决策、政府监督的原则。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负责管理公有住房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部门及业主委员会,应当每年至少一次与专户管理银行核对住宅专项维修资金账目,并向业主、公有住房售房单位公布相关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