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地赴港投保热潮持续!广东开展非法销售跨境保险专项治理,会有...
根据通知,各机构应于10月15日前将自查报告等资料报送,各分局应于10月21日前将资料汇总报至对口机构监管处室。机构展开自查通知提及,近期,部分金融消费者向监管部门反映,个别银行保险机构从业人员向客户推介境外保险产品,以及部分非持牌主体以“家族办公室”“咨询公司”为名向客户推介销售境外保险公司的保险产品,上述...
财联社9月14日电,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印发《关于加强银行业保险...
财联社9月14日电,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印发《关于加强银行业保险业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管理的通知》。《通知》从四方面提出18条工作要求。一是加强统筹管理,要求金融机构明确移动应用管理牵头部门、建立移动应用台账、完善准入退出机制、控制移动应用数量;二是加强全生命周期管理,要求金融机构规范移动应用的需求分析、设计...
《互联网保险业务监管暂行办法》答记者问
主要规定了保险机构、第三方网络平台的禁止性行为及退出管理要求,明确了保监会、保监局的监管职责分工与监管方式。6.附则。主要明确了对专业互联网保险公司、再保险业务、通过即时通讯工具等方式销售保险产品、保险集团公司依法设立的网络平台的管理要求,以及《办法》的解释权、修订权及施行时间等。四、《办法》的适用...
持续完善互联网保险监管
2020年12月,银行与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互联网保险业务监管办法》。为解决虚假宣传、可回溯管理、信息管理、强制搭售、跨地域经营、非持牌机构合作经营和售后服务等问题,《关于规范互联网保险销售行为可回溯管理的通知》《关于开展互联网保险乱象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关于加强和改进互联网财产保险业务监管有关事项的...
互联网保险强监管:禁止机构和人员无资质“挂靠”
在停止开展新业务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负责日常监管的金融监管总局或其派出机构报告,并在官方网站、自营网络平台及受托保险中介机构自营网络平台披露相关信息。对于已生效的保险合同,应继续履行合同约定的保险责任,并做好后续服务。记者注意到,近日,已经有渤海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渤海财险”)、新疆...
多家财险公司 暂停互联网保险新业务
其中,安华农业保险公司8月21日公告,自2024年9月1日起全面停售互联网财产保险,涉及互联网财产保险业务的相关产品在公司自营平台、代销中介机构自营平台等渠道下架,暂停销售,恢复时间另行通知(www.e993.com)2024年10月20日。都邦保险8月22日公告,根据互联网财产保险相关监管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该公司自即日起暂停开展互联网财产保险业务,恢复时间...
金融监管总局:互联网保险要向“挂靠”说“不”!
其实,就持牌经营来讲,早在2020年12月监管下发的《互联网保险业务监管办法》中就有要求,明确互联网保险业务应由依法设立的保险机构开展,其他机构和个人不得开展互联网保险业务,而且,自营网络平台是保险机构经营互联网保险业务的唯一载体。但近年来随着互联网保险的快速下沉,一些非持牌平台或个人开始经营或销售互联网保...
互联网财险业务迎“关停潮” 渤海财险等多家机构暂停该业务
8月26日,渤海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渤海财险”)在其微信公众号上发布公告称,根据互联网保险业务经营相关监管规定,渤海财险已暂停开展互联网保险业务。渤海财险表示,对于已生效的保险合同,公司将正常履行合同约定的保险责任,并做好理赔等后续服务。
互联网保险再迎强监管 严厉打击无资质“挂靠”行为
加强互联网财产保险业务监管不到半个月,金融监管总局再次出手打击互联网保险领域违规乱象。上海证券报记者从相关渠道获悉,金融监管总局近日向保险业下发提示函,严厉打击互联网保险领域机构和人员无资质“挂靠”行为,坚决杜绝违规销售非保险金融产品行为,持续加强互联网保险业务监管。
监管部门进一步规范互联网保险业务 严厉打击机构和人员无资质...
监管部门进一步规范互联网保险业务严厉打击机构和人员无资质“挂靠”行为财联社8月22日电,记者获悉,金融监管总局财险司近日就进一步规范互联网保险业务向行业下发提示函,要求依法合规开展互联网保险业务,严格规范互联网保险营销宣传活动,严厉打击机构和人员无资质“挂靠”行为,坚决杜绝违规销售非保险金融产品行为。提...